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临高、乐东

17.09.2021  1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6日,海南省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进驻当天分别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督察主要针对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项目推动落实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此次督察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走访、受理举报、案件交办、媒体曝光、线索移交等形式开展。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被督察县委、县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和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98-28286523,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临高县A002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98-85527109,专门邮政信箱:海南省乐东县A00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898-6523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