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去年批捕生态领域刑事犯罪368件459人——为生态海南“增绿护蓝”
开栏的话
刚刚过去的2016年,对于海南检察机关而言,是改革创新、昂扬奋进的一年。这一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生态检察、扶贫攻坚、规范司法行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派驻乡镇检察室、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今日起,本报推出专栏《关注海南检察工作亮点》,盘点这一份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卢巨波
2015年7月,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切实将推动海南绿色崛起扎扎实实落到行动上。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态领域刑事犯罪368件459人,提起公诉486件642人,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待。
设立“生态检察办案组”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建立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设立“生态检察办案组”等措施,畅通办理生态领域案件的绿色通道。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7件,撤案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6件次。对量刑畸轻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提起抗诉5件5人,确保准确惩治生态领域犯罪行为,增强打击和震慑效果。
紧盯重点部门和人员
以“零容忍”态势,坚决查办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以打促防,严肃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4件56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渎职贪腐行为的高压态势。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盯住环保、国土、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等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严肃查办在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发生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生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深入开展滚动式生态巡查4577次,发现收集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线索71件。
检察机关依托22个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专项预防警示教育391场次,约2.8万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和精神洗礼,进一步筑牢生态防护底线。
监督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职能部门开展生态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5件,彻底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确保打击生态领域刑事犯罪不遗漏,无死角。针对生态领域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46份,督促职能部门查处违法行为565件,有效推动生态检察工作的纵深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生态领域的管理漏洞,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制度60项,把“执法”限制在“规范”的笼子里,有效推动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形成特色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在推进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45项,形成了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
充分运用生态“大数据”,迅速找准生态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秀英区检察院建立了涵盖全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等五大类数据库,共有各项(类)数据1128个。
积极延伸生态检察触角,在重点部门、乡镇、矿区、林区认真筛选和聘请173名生态检察信息联络员,形成立体化信息收集网络。
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制度。检察机关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80件,督促有关方面补植复绿3000余亩,争取将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本报海口2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