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党员干部要争做“中国好网民”的表率
唐亦瑭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强调要加强全党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发动全社会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培育“中国好网民”。而今伴随着“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逐步展开,以及各级网信办、相关网站负责人在“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专题网页留言,点赞“四有”中国好网民,更是再次掀起了“争当中国好网民”的新浪潮。
事实上,早在2006年4月就发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号召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到“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而在去年10月,最高法也出台了关于网络侵权的司法解释,并由此终结了互联网人身侵权管理的法律空缺。然而,网络虚假新闻、不良广告、隐私侵权及淫秽色情、暴力等各种乱象仍是层出不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尤其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是自媒体。这不仅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发布谣言、肆意诽谤他人的空子,甚至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充当起了网络负面新闻事件的主角,而线上的虚拟网络中,更或是成为了“很黄很暴力”等网络事件的幕后推手。这既影响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更是严重背离了党员干部的宗旨原则、职责义务。
开展“争当中国好网民”活动,既是传递网络正能量,净化网络空间的有效举措,更是对推进依法治网的进一步深化落实,从“线上线下”共同营造起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网民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其实,“争当中国好网民”只是争做中国好公民的一种网络延伸。如果说,争做中国好公民,党员干部当先行;那么,“争当中国好网民”党员干部就更应做好模范表率。
推进依法治网、净化网络空间,争当“中国好网民”,既需要政府部门健全网络管理的法规制度,完善网络监管及惩处办法,加强教育宣传,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也需要每个网民恪守法治精神,自律为上、遵法守法,共同维护网络秩序;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为依法治网工作增进推力,以“四有”标准为“争当中国好网民”作出表率,积极传递助力好网民的正能量,为培育“中国好网民”营造起浓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