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4.06.2014  17:27

  住房保障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当事人房产被违规过户、派出所民警工作失职致案件难破、村干部伪造一地“两证”引发土地纠纷……日前海南省琼海市纪委、琼海市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琼海市住房保障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当事人房产被违规过户

  2011年,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产权股工作人员陈捷、苏伟强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地籍股工作人员符永妍在审核过户申请材料时疏忽大意,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雷某(已判刑)利用伪造的证件,将陈某某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给了他人,给房地产受益人造成经济损失866800元。琼海市人民法院判处陈捷、苏伟强、符永妍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4月28日,琼海市纪委分别给予陈捷、苏伟强、符永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监察局分别给予陈捷、苏伟强、符永妍行政降级处分。

  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工作失职致案件难破

  2012年5月9日22时许,杨某某、陈某某等人到某酒店夜总会消费时,被人用刀刺伤。城北派出所民警姚腾望作为责任区案件主办人,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找到当事人进行法医鉴定,也没有按照办案的相关程序,及时对该酒店监控录像进行调取,致使监控资料自然灭失,该案至今仍未能侦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5月29日,市公安局党委给予姚腾望党内警告处分。

  琼海市阳江镇村干部伪造一地“两证”引发土地纠纷

  1999年至2002年,冯增伍在任江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擅自从村委会取出已过期的《土地承包证》,分别为本村村民张某某和冯某某办理《土地承包证》,造成一地“两证”,引发土地纠纷。2014年4月28日,市纪委给予冯增伍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伪造的两个《土地承包证》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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