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口罩骗子”!琼海破获5起涉疫情诈骗案 打击处理6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市民急于购置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用品,或积极表达爱心、希望参与捐赠活动的心理,在微信等社交平台或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诱骗受害人,骗取钱财。琼海市公安局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密切关注违法犯罪动态、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截至目前,共破获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案件5起,打击处理6人。
案例一
2月9日,家住琼海博鳌镇的王先生到琼海市公安局博鳌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网上购买口罩被诈骗6190元。经了解,2月3日,王先生在“百度贴吧”上看到有人卖口罩,于是添加了一陌生男子微信号,2月3日至6日,王先生共分三次给该男子微信转账6190元购买口罩。2月8日,王先生收到包裹,但内无口罩,王先生微信联系对方,发现对方将其拉黑,才意识到自己被人诈骗,便于次日到派出所报案。接报后,市公安局反诈专班联合博鳌派出所立即开展研判,发现韦某能(男,18岁,广西省南宁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上报省厅反诈中心协调对接广西警方对其开展打击,2月18日,广西警方根据琼海警方提供的研判报告,在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将犯罪嫌疑人韦某能抓获。经审讯,韦某能对诈骗琼海市群众王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
2月10日,家住琼海嘉积镇的李先生到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网上购买口罩被人诈骗13600元。经了解,2月3日,李先生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销售口罩,于是主动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号,2月3日至2月4日期间,李先生分六次给自称叫“黄某菊”的人微信转账13600元人民币购买口罩,转账后的第二天,李先生问对方口罩是否已经发货,“黄某菊”以口罩在运输途中被查扣需疏通关系为由要求李先生再转10000元,李先生感觉异常便要求退款,被对方拉黑。2月10日,李先生到派出所报案。接报后,市公安局反诈专班立即联合城北所开展研判,发现“黄某菊”微信号的实际使用人李某莲(女,22岁,福建省宁化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上报省厅反诈中心协调对接福建警方对其开展打击,2月18日,福建警方在江西省黎川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莲抓获。经审讯,李某莲对诈骗琼海市群众李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三
2月17日,琼海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下发的涉疫情诈骗举报线索,诈骗类型:购买口罩诈骗,涉案微信号:wee199901。当日,市公安局反诈专班联合中原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研判,并在琼海市中原镇上园村抓获嫌疑人王某奋(男,20岁,琼海市中原镇人),扣押涉案手机1部。经审讯,王某奋对其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奋已被琼海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四
2月20日,琼海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下发涉疫情诈骗线索(河北省秦皇岛市顾某某被诈骗案)。接报后,市局反诈专班立即开展研判,快速落地查人,20日19时许,反诈专班联合巡特警大队、潭门派出所在潭门镇将犯罪嫌疑人黄某董(男,21岁,琼海潭门镇人)、黄某棚(男,23岁,琼海潭门镇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董、黄某棚对其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两人已被琼海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五
2月20日,琼海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下发涉疫情诈骗线索(广东省广州市陈某某被诈骗案)。接报后,市局反电诈专班立即开展研判,快速落地查人,2月21日凌晨2时许,反电诈专班联合巡特警大队、阳江派出所在阳江镇江南村委会将犯罪嫌疑人梁某福(男,39岁,广西北流市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福对其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性质恶劣。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