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委原副书记陈列雄敛财900多万 退休后被查出
在职时敛财900多万退休后被查出“捞钱”
琼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列雄出庭受审,表示认罪认罚
琼海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列雄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通讯员供图
-他,当过镇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他,曾经是“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法庭上,长达18页的起诉书,让他身上的光环黯然失色
-从2002年至2011年期间,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0多万元
9月9日上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之前,陈列雄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那里没有他的家人。开庭前,陈列雄给家人打电话,交代他们不要过来旁听了。陈列雄说“来了也没用”。
现年62岁的陈列雄头发灰白,在庭审时他坐得笔直,回答清晰有力。陈立雄是在退休后被查处的。2015年1月,省巡视办发现了他涉嫌受贿的问题,之后他被“双规”。被查后,陈列雄主动交代了其收受22人849万元人民币、80万元港币的事实。在从领导岗位退下后,他用存在小舅子处的900多万赃款,以儿媳妇的名义在海口国瑞城买了两间商铺(贷款300万,月供3.5万元)。目前,商铺已被查扣。
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刘佳/文图
帮老板拿地拿工程,捞好处费数百万
海南新秀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秀城公司)拟收购公司所属地块旁一块80多亩的土地一并开发房地产项目,因这块土地需要省国土厅变更原用地批文才能挂牌出让。为此,新秀城公司法人代表郭某钊(另案处理)找到陈列雄帮忙处理变更批文、中标以及搬迁等事宜,并许诺给陈列雄150万元。
为了办妥此事,陈列雄找了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国土局局长等人,亲自带着他们到省国土厅协调,办理批文。为了让新秀城公司中标,陈列雄仿照所谓的“萝卜招聘”,让人在挂牌转让方案中设置了有利于新秀城公司的竞买条件,实现“萝卜卖地”。结果,新秀城公司顺利中标。2011年期间,郭某钊分两次将150万元送给陈列雄。
陈列雄收受4人上百万的贿款,其中有一笔就是小舅子的购房款。2002年,陈列雄担任琼海市委常委兼嘉积镇镇委书记,在他的帮助下,海南永金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称永金公司)向嘉积镇政府购买了80亩工业用地建设制药厂。在拆迁过程中,陈列雄亲自出面协调帮忙。后来,永金公司将这80亩工业用地变性为城镇住宅用地,开发了“海域天城”房地产项目。2012年4月,陈列雄的小舅子王某国看中了“海域天城”的房子。陈列雄为此事打电话给永金公司法人代表何某远。之后,王某国以133.2万余元买了房子。随后,何某远为感谢陈列雄在制药厂用地事情上给予的帮助,把陈列雄小舅子买房的133万元分2次送给了陈列雄。
陈列雄对老板都给予“热心帮忙”,他也从中获取好处费,变更房产项目容积率收100万、琼海市人民医院的物业承包收13万、图书馆建设收100万等。
插手乡镇换届选举,半年敛财70万
2011年年底,即将从领导岗位卸任的陈列雄插手了琼海多起乡镇换届选举。2011年9月,龙某被列为琼海嘉积镇副镇长候选人。在陈列雄向琼海组织部长的大力推荐下,龙某顺利当选。为了感谢陈列雄的帮忙,龙某从弟弟等人处借了30万元送给陈列雄。在帮助另一人当选嘉积镇党委委员后,陈列雄打电话给对方说需要20万元。此外,还有调任派出所所长、想当镇长的副镇长等3名下属找到陈列雄帮忙,陈列雄均收受好处费。光是2011年下半年的乡镇换届期间,陈列雄就收了4人70万元。
利用职权,10年收受他人财物900多万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1年期间,陈列雄利用其担任琼海市嘉积镇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849万元人民币、80万元港币。
2012年,从领导岗位卸任的陈列雄得了空闲,他决定用赃款投资商铺。一直以来,他将收受的好处费都存在小舅子王某国处。2012年,陈列雄看中了海口国瑞城的店铺,他用存在王某国处的900多万元,以儿媳妇徐某莉的名义,购买了国瑞城的两间店铺。
2015年1月,省巡视办发现了陈列雄涉嫌受贿的问题。同年3月,陈列雄对省纪委双规。同年4月,陈列雄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庭审时“抢”着认罪叫家人不要来旁听
9月9日,陈列雄涉嫌受贿一案庭审现场,旁听席上有些空荡,没有见到一个家属。法警说,陈列雄在开庭前给家人打电话,叫他们不要来旁听。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陈列雄都表示没有异议,他清晰地回答“清楚(听清公诉人所说的)”、“真实(指所做的供述)”。在公诉机关对指控的22宗犯罪事实一项项举证时,他甚至“抢”着认罪,并表示“都是我主动承认的,不用一项项列举了,直接通过就好了”。但是,举证是法定程序。而陈列雄的辩护人则对其中11宗犯罪事实表示证据薄弱,称只有陈列雄的供述及行贿人的证言,以及一些会议纪要等,不能证明受贿事实。“受贿案件只关系受贿人和行贿人,还需要现场目击证人吗?”公诉机关反驳律师的说法,表示该说法不能成立。
用900多万赃款购买的两间商铺的处理是争论的焦点。因该商铺是在陈列雄儿媳妇的名下,虽然陈列雄多次表示愿意将店铺卖了退赃。但是,最初其儿子儿媳妇甚至不承认店铺是用赃款购买,后来陈列雄给家人打电话做工作,店铺也被查扣。辩护人建议由陈列雄家人将商铺卖出,再进行退赃。但公诉人表示,用赃款购买的财产,连同其升值部分也应予以没收。公诉人建议由法院进行拍卖,按照赃款及家庭合法收款进行没收或退还。对于用商铺退赃问题,陈列雄说,“律师会跟家人沟通。”
庭审现场:自称“罪有应得”,认罪认罚
9月9日,在庭审现场,陈列雄表示认罪认罚。他说,“都是我主动承认的,不用一项项列举了,直接通过就好了”。陈列雄也希望宽大处理,他说,“就像李杰(海口市原副市长)一样判11年好了”。
陈列雄承认,“我存在侥幸心理,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罪有应得”,“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不起党和政府,对不起亲人”,陈列雄念着提前准备好的最后陈述,他请求法院和检察机关对他宽大处理。
法庭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陈列雄的刑期还不可知。但是,他在庭审中却对自己的量刑主动建议,“像李杰一样判11年”。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1年期间,陈列雄利用其担任琼海市嘉积镇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849万元人民币、80万元港币。
人物资料
陈列雄:曾是全国十佳公务员
陈列雄曾担任琼海市嘉积镇镇委书记、琼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曾在人大会堂做过报告。然而,长达18页的起诉书让他身上曾经的光环黯然失色,实际上他是一位贪官。
陈列雄是在退休后被查处的。2015年1月,省巡视办发现了陈列雄涉嫌受贿的问题。同年3月,他被省纪委双规;同年4月,他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