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记者昨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琼山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山区农林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王威等8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11月28日,王威带领区农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良发、陈颖、冯丽芳、吴乾星、赵新宇、唐南德和农业科技良种示范场时任负责人梁振强等8人验收农业科技良种示范场房屋门窗重装工程,验收时分别收受工程承包方吴某100元红包。在验收结束后,又接受吴某安排的宴请,并在席间收受吴某提供的1包芙蓉王香烟。王威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处理:2018年4月,陈良发、陈颖、冯丽芳、吴乾星、赵新宇、唐南德等6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2018年5月,王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梁振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二、琼山第五小学原办公室主任张明山违规改变培训行程、违规报销培训费用问题。
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张明山在带队前往山东泰安参加学习培训过程中,擅自改变行程,致使培训费用超出预算6080元,后伙同他人以虚增其他培训组飞机票款的方式,冲抵其培训组飞机票款缺口资金。
处理:2018年5月,张明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三、琼山区三门坡镇红明居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贴问题。
2017年4至7月间,三门坡镇红明居居委会存在重复报销燃油费、误餐补贴,以环境卫生整治、计生工作为由发放工作补贴,违规发放金额共计8740元。此外,红明居居委会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处理:2018年5月,红明居党总支部书记、红明居居委会主任苏文江,红明居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刘倚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