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检察院对破坏生态案件提起公诉

26.02.2016  16:35

                          海口司法护航生态保护

琼山区检察院对破坏生态案件提起公诉

  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 海口报道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时,以原告身份首次向琼山区法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效惩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这种方式在海南省尚属首例。  

  琼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中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力求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促进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

  据了解,今年 4 月 13 日 ,冼必军雇请他人在琼山区龙塘镇玉璜村“贵家田肚西”坡地和“白马”坡地砍伐树木,共盗砍集体所有的27棵树木和个人种植的21棵树木,获利4300元。经鉴定,涉案树木立木蓄积量为 19.0807 立方米 ,造成林地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琼山区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冼必军的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其盗伐行为给集体财产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村集体没有主张林木被盗伐的财产损失,为及时挽回集体财产因违法犯罪遭受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法律规定,琼山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近日,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冼必军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令冼必军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在盗伐区域补种14棵桉树和13棵马占相思树,确保成活。

  据悉,该案是海南省首例以法院判决形式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的案例,既有效惩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又让被告人以实际行动弥补集体损失,更可警示其他公民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从严打击侵害生态环境犯罪的态度。

  琼山区检察院、法院、林业、森林公安将持续对冼必军补种树木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判决执行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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