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琼南地区慢性伤口、造口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7月上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琼南地区慢性伤口、造口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7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1日15:00-18:00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护理部报到,2日-5日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门诊四楼报告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护理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中山肿瘤医院黄漫蓉副主任护师、海南省人民医院王清华副主任护师、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王连臣主任医师、符岸秋副主任护师、詹海珠副主任护师、郭泽霞主管护师、彭春梅主管护师、三亚市人民医院陈洁主管护师。
五、培训内容
(一)负压治疗适应症与负压伤口护理;
(二)伤口渗液管理;
(三)压疮预防、处理及新型伤口敷料的应用;
(四)护长自我效能管理;
(五)压疮监控体系的建立;
(六)糖尿病足预防护理;
(七)造口并发症处理;
(八)结直肠癌的治疗与肠造口类型;
(九)伤口敷料、造口用品的固定与粘贴技巧;
(十)伤口、造口疑难个案分享。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100元。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5日前将《“琼南地区慢性伤口、造口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发回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护理部,以便准备资料。电话:88293896、1351809373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琼南地区慢性伤口、造口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琼南地区慢性伤口、造口新进展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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