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通报发生在教育系统的三起“四风”问题

05.11.2015  19:37

  11月3日,琼中县纪委通报了发生在教育系统的三起“四风”问题。

  三起“四风”问题是:

  中平学校设立“小金库”问题。中平学校原校长张海军在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没有将本校槟榔承包款、房屋出租及教职工所交的水电费等35126.5元纳入学校基本账户管理,构成设立“小金库”问题。此外,张海军没有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擅自将食堂承包给付某某,长年未收取水电费,付某某承包食堂的水电费全部由学校负担,造成学校经济损失13200元。直到县纪委调查后,中平学校才将“小金库”里的35126.5元资金存入学校基本账户,并追缴付某某未缴交的水电费13200元。对中平学校设立“小金库”和未按要求收取水电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问题,张海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0月10日,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琼中县教育局免去张海军校长职务。

  原红毛中学赊账吃喝问题。王德儒(现为琼中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原红毛中学校长)任红毛中学校长期间,学校长期在营利性酒店赊账用餐。2003年至2013年11月,红毛中学在多家营利性酒店赊账共计101122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红毛中学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赊账用餐12164元。王德儒任职期间,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置若罔闻,在多处酒店随意赊账吃喝,造成红毛中学2014年2月撤并后,教育系统背负101122债务。2015年10月22日,县纪委、县监察给予王德儒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县一小长期拖欠私营酒店餐费问题。按照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县纪委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县一小拖欠琼中某酒店大额用餐费用问题。经查,县一小前任校长2001年至2004年8月在某某酒店赊欠餐费69956元。2004年8月,林朝阳接任县一小校长,在长达10年的任期内,县一小对该笔欠款仅结账14138元,仍有55818未清偿。此外,县一小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继续在多家营利性酒店挂账消费35367元。2013年9月28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琼财办〔2013〕1660号),县一小没有及时按文件要求,清理该笔55818元历史债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林朝阳作为县一小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0月22日,县纪委给予林朝阳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必须紧紧扭住、一寸不让。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对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琼中县纪委)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