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渔业局长王师经收9500元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08.07.2015  15:18

    【原标题】我省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琼中渔业局长王师经收9500元被处分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省纪委、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八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其中一典型问题是琼中渔业局局长王师经等违规收受企业贿赂款问题。

      2012年,王师经推荐一公司成功申报金额为100万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由琼中渔业局按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在项目申请完成75万元进度款时,王师经批示同意并交待没有参加该工程验收的琼中渔业局副局长林志茂、办公室主任何振高在《项目验收表》上签名。2013年2月,王师经、林志茂、何振高分别收受该公司9500元、4800元、3000元感谢费。琼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师经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林志茂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何振高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