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新光农场原场长谭某年侵占资金5万元获刑

09.12.2014  17:17

  琼中新光农场原场长谭某年利欲熏心,竟然将5万元农场资金占为己有。近日,谭某年因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二年六个月。

  2013年年底,琼中法院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谭某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违法所得追缴退还农场。法院认为,谭某年在任农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将本单位财物5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

  一审宣判后,谭某年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海南一中院终审对此案维持原判。(记者 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