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房产商一房十卖 房管局原局长违规办证被双开
琼中富豪大酒店。 吴岳文 摄
琼中富豪酒店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一房多卖,将富豪商城和富豪大酒店卖给了10个人,共骗取6000多万元,其间还以富豪大酒店作为抵押,从昌江一家银行分3次骗取贷款255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为杨某、总经理谢某忠、副总经理庄某羽已全部落网。今年2月1日下午,琼中公安局经侦大队陈队长告诉记者,因富豪公司涉嫌诈骗一案涉及的受害人多,案情也复杂,目前他们还在做进一步调查取证,等案件侦查结束,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记者刚从琼中法院获悉,在骗贷一案中,琼中房管局办事员王某因犯滥用职权违规为琼中富豪酒店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日前被琼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琼中房管局原局长陈某科擅自为琼中富豪大酒店项目重复违规办理10宗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构成滥用职权错误,早在去年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一房产重复出售骗10人
再骗取贷款2550万元
2013年9月,在海口经商的陈明(化名)向琼中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琼中富豪酒店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一房多卖,骗取了他1000万元。琼中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调查,发现富豪公司确实涉嫌一房多卖的犯罪行为。
琼中公安局经侦大队陈队长介绍,富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杨某。上个世纪90年代初,杨某从四川老家来到海南经商。2005年,杨某和一名香港商人合资成立了富豪公司,开始在琼中涉足房地产行业,后来香港商人转让股权退出。2009年,杨某在琼中县城投资建了一栋4层高的商城,起名富豪商城,2012年投入使用;同年又在富豪商城后面建了一栋7层高的酒店,名为富豪大酒店,后来因某些原因,该酒店只装修了部分就停工了。
接到陈明报案后,琼中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奔赴我省多个市县及广东等地调查取证。2010年,富豪公司董事长杨某将富豪大酒店以600万元卖给海口商人陈某义,后来又将富豪商城和富豪大酒店以1000万元出售给给海口商人朱某标。琼中警方多方走访侦查,查明自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杨某在该公司总经理谢某忠、副总经理庄某羽配合下,分10次将名下房产卖给了10个人,总共骗取6000多万元,其间还以富豪大酒店作为抵押,从昌江一家银行分3次骗取贷款2550万元,这些钱已拨付到富豪公司的账户。专案组成员陈瑞敏介绍,据调查,富豪公司副总经理庄某羽今年36岁,她是杨某的情人。案发后,庄某羽向琼中警方投案自首。
去年1月,琼中警方得知犯罪嫌疑人杨某潜逃到了深圳,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深圳将杨某抓获。杨某、庄某羽供述了犯罪行为。随后富豪公司总经理谢某忠也落网。
嫌犯:资金链断裂
打起了诈骗的歪主意
专案组民警介绍,杨某供述,他在开发富豪商城和富豪大酒店的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为了走出困境,就打起了一房多卖套取资金的歪主意。杨某涉嫌合同诈骗和贷款诈骗,谢某忠涉嫌贷款诈骗,庄某羽涉嫌合同诈骗,分别被逮捕。
杨某建设富豪商城和富豪大酒店前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资金链断裂后经采取了诈骗手段。杨某、谢某忠、庄某羽等人提供了相关手续,并承诺没有一房多卖,受害人轻信了,未到房管局等部门查询所购买房产的情况,最终受骗。
记者了解到,购房者陈某与杨某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后,杨某却以种种理由搪塞,陈某起了疑心,经查询竟发现他所买的房产已被法院判给别人。陈某慌了神,赶紧向琼中公安局报案,杨某等人的骗局这才暴露。涉案的富豪商城及富豪大酒店已被查封。
两公职人员滥用职权
一人被双开一人被判刑
今年2月1日,记者从琼中法院获悉,琼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事员王某因犯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日前被琼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记者了解到,2012年,王某担任琼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事员期间,负责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工作,其明知用以抵押的富豪大酒店附楼2F-A、B号房产、第三层和第四层房产、负一层、和第一层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能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情况下,先后分3次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了上述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后来经时任琼中房管局局长的陈某科盖了琼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的公章后,房屋他项权证被颁发给昌江一家银行。该银行相信了,认为琼中房管局作为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先后分3次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共2550万元到琼中富豪酒店实业有限公司的账户。后来这笔2550万元款项被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取走。案发后,王某主动到琼中检察院投案自首。之后,该银行的全部损失已全部挽回。
记者了解到,去年琼中县纪委也已经对琼中房管局原局长陈某科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泽科于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琼中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任职期间擅自为琼中富豪大酒店项目重复违规办理10宗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依据有关规定,经琼中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琼中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陈某科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记者 吴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