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巡视整改:依法收回43位县级领导干部住宅用地

05.05.2016  10:11

  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5月4日海南省通报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巡视整改情况。

  琼中县委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为86条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逐项对应。县领导带头表态,坚决按照省委要求自查自纠,对涉及自身的问题坚决整改到底,务求以上率下、取得实效。巡视移交的31件问题线索逐项分类处置,已办结10件,立案1件1人;移交的166件信访件已办结164件,转立案14件14人。

  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琼中出台“两个责任”清单,细化55项具体任务,厘清责任界限;制定《县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纪律审查工作汇报制度》等配套制度,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巡视整改期间先后6次听取县纪委纪律审查专题汇报;多措并举提升纪律审查能力,对重要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强化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的协作配合,县纪委从公检法机关获取重要线索11条,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同比上升91%,结案数同比上升300%。

  针对2008至2011年43位县级领导分两期参与购地建房问题,该县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县委主要领导与有关同志谈心谈话;对已建房的19位县级领导干部的住宅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补齐土地差价后,通过协议出让方式重新供地;对于尚未建房的24位县级领导的住宅用地,依法收回土地,撤销原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针对有些县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套取调研经费问题,琼中按照自行清退、组织劝退、检查说明三个阶段,对违规使用的金额足额清退,对确属因公使用部分详细说明;分列汇总了2013年至2015年所有县领导(含挂职及退休的县领导)调研经费的拨付和支出详细情况并认真核实甄别;目前已清退34人,清退金额206.76万元。

  针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取好处问题,该县着力建立事前预防机制,突出教育引导,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暂行规定》,明确了28条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先免职,再立案审查;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和备案制,项目合同与廉政责任书一并签订。琼中着力完善事中控制机制,改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式,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专用条款范本,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目录库,对招标项目实行公开摇号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红黑名单”制度;严把结算审计关,修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每年对100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抽查比例不低于10%。该县着力加大事后惩治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县纪委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筛选、梳理涉及插手工程建设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插手土地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情况。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县对涉及县民歌展演团违规发放节礼问题的县文化馆、财政国库支付局等单位7名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巡视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件,党政纪处分3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件,春节期间突击检查通报批评49人。

  针对涉农部门“吃拿卡要”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琼中坚决向“微腐败”说“”,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问责、教育全面发力,管住全面,动辄则咎;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3件13人,对出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45人,责令书面检讨13人,约谈24人;注重发挥基层反腐前哨作用,2015年10个乡镇纪委首次全面实现立案“”突破;对村“两委”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配备村级纪检员110名,开通“琼中廉政”微信举报平台和信箱、电话、网站,实现投诉举报网络全覆盖。

  整改中,琼中县委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解决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6项,政府投资、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规范程度大大提高。

  琼中县委书记孙喆表示,省委部署对琼中县委开展巡视,体现了对琼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巡视产生的震慑效应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琼中县委将继续保持“韧劲” “闯劲”,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廉政促勤政,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邓惠文 马良平)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