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一农户种千余槟榔被砍 林业局:正常执法

23.06.2015  12:44

      琼中农户承包土地所种千余株槟榔被砍 林业局:正常执法

      李先梅出示的土地承包证

      千余株槟榔遭“腰斩”,农户伤心欲绝

      琼中一农户承包土地种了7年这千余株槟榔为啥被砍?

      林业局:这是国有林地,正常执法农业局:有土地承包证就受法律保护,私自砍伐要担责

      “我家的1100多株槟榔树莫名被琼中林业局砍伐,20多天过去了仍没有给我们一分钱赔偿。”6月15日,家住琼中中平镇黎明村委会双慢田村二队的李先梅拨打南国都市报热线反映,既无奈又焦虑。李先梅说,她家有土地承包证,林业局却说这片地是国有林地。这是到底是怎么回事?

      损失惨重:

      千余槟榔被砍7年心血成空

      15日上午,记者冒着酷暑从海口驱车100多公里来到李先梅家。这是一个偏僻的苗族村庄。52岁的李先梅身材瘦小,说起起早摸黑在双华岭辛苦栽种管理了7年的大片槟榔树被砍,她的眼泪哗哗直流。“我和儿子韩松弟原本指望靠这些槟榔树养家糊口,如今一切都落空了。”

      李先梅一家种植的槟榔树距离村里约有2公里,在红岭水库不远处的山岭上。记者顺着陡峭的窄小山路,攀爬许久才到达半山腰,放眼过去,望不到边的直径如碗口粗的大片槟榔树被“腰斩”,现场一片狼藉。

      “我们一家人种这些槟榔树不容易,没日没夜地干,浇水施肥,管理了7年,有时还要在山上住。槟榔树长这么大了,有的已经长果,我就盼着有个好收成,好把家里破旧的老屋翻新,丈夫患癌,孙子上学也需要钱,哪料到琼中林业局派来10多个人,一天就将这1100多株槟榔树砍光了!损失惨重啊!”几年心血化为乌有,李先梅夜不成寐。

      农户质疑:

      自己承包的地咋成国有林地?

      李先梅告诉记者,5月19日,10多个男子持砍刀、电锯闯到她家的槟榔园,砍倒一棵棵近10米高的槟榔。她和儿子闻讯赶去,大片槟榔树已被破坏,他们制止,对方仍不罢手。“我们是琼中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你们在国有林地公益林里种槟榔树,影响树木生长,必须要清理干净!”一男子说。“李先梅懵了。“这片名为双华岭的土地我们承包耕作多年,而且也有土地承包证,怎么就变成国有林地了呢?他们砍伐前,也没有跟我们沟通过,更没有下发通知书。”

      李先梅拿出两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给记者看。一本琼中农地承包权(中平)第0210031号承包证写明承包人是李先梅,她在双华岭承包的坡地有50亩,属农业用地,东至文海地,南至岳成地,西至阿强槟榔地,北至明贵地。琼中农地承包权(中平)第0210051号承包证写明承包人是韩松弟,他在双华岭承包的坡地有20亩。这两块地的承包期从1997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两本证都是琼中县政府于2005年9月18日颁发的,同时还盖了中平镇双慢田第二队经济合作社和琼中农业局的公章。

      据悉,李先梅的承包地附近,同村另一农户王德雄的193株槟榔树也被砍,而他也有土地承包证。

      “李先梅承包双华岭的地种植多年,琼中林业局应该调查清楚了再执法也不晚,这样鲁莽行事,造成农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中平镇黎明村委会一名干部说。

      面临困境:

      丈夫患癌无钱医又遭“连夜雨”

      “我们几次去找琼中林业局的领导,没想到他们不承认槟榔树是他们砍的。我们向中平镇派出所报案,他们不调查,也不立案。”李先梅和王德雄告诉记者,他们从家里到琼中县城要走几十公里山路,来回折腾让他们苦不堪言。无奈之下,他们找到琼中县政府的领导,林业局这才承认是该局派人去砍的。“林业局的有关领导说,我们在国有林地里种植槟榔,不处罚我们已经很大度了,他们砍槟榔树没错,让我们去打官司,如果我们打赢了就赔钱。”

      “我丈夫患有胃癌、肠癌,已经是晚期,治疗花了几万元,没有钱了只好回家。”李先梅告诉记者,家里一大堆事已经让她够烦恼了,槟榔树又突然被砍,几乎是要了她的命。记者看到,李先梅一家住在破旧的瓦房里,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这些槟榔树就是我们家的全部希望,就这么被砍了,谁能给我们一个公道啊?!”疲惫的李先梅声音嘶哑。

      林业局:

      “砍伐这些槟榔树没有错”

      “近期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对村民在国有林地里套种的经济作物进行清理,下个月国家林业部门就要来检查,时间特别紧。李先梅家的槟榔树确实是林业局派人去砍伐的,县林业局、中平镇林业站、中平镇派出所和中平镇政府都派人参与了执法。”琼中林业局副局长黄章福告诉记者,红岭水库周边有几万亩国有林地,他们也不知道李先梅有土地承包证。“那一带是国有林地,2012年前后有一些地变更为国有林地,也不知道是否包括李先梅家这片地。”

      琼中林业局局长谢盛文表示,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可能性很大,国有土地一般极少变更为集体土地。“针对李先梅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成立了调查组,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走访,结果还没有出来。”谢盛文告诉记者,他可以确定李先梅种植槟榔树的土地是国有林地。记者提出想看相关凭证,谢盛文称,他现在无法提供,这要去问琼中国土局。

      “我不否认李先梅有土地承包证,不过以前有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证时把关不严,有不少登记是错误的,也未及时纠正过来,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今农村正在办理土地确权,新测量的数据和认定要准确得多。”谢盛文称,在国有林地里种植橡胶、槟榔等,会严重影响生态林的生长。“我们砍伐这些槟榔树没有错,是正常执法。李先梅等人要是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们,如果是我们错了,我们会向她道歉,并赔偿损失。”谢盛文表示。

      以前土地登记可能存在错误

      6月16日,李先梅和王德雄再次来到琼中林业局,该局刘副局长认真看了李先梅提供的土地承包证后,称是真实有效的。“对于砍伐槟榔树产生的纠纷,要等调查清楚后才能处理。”刘副局长说。

      琼中林业局木材管理站站长秦玉炎是槟榔树被砍调查组的组长,他翻开李先梅的土地承包证,详细地看。“这两本土地承包证没有问题,是真实有效的。不过以前办理土地登记大多没有认真审核,可能存在错误。”秦玉炎表示。“你们说这片地是国有林地,难道说这个证就作废了?”李先梅质问。“你说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当然政府部门也有一定责任。你还是去问我们的领导吧。”秦玉炎说。

      秦玉炎向记者介绍,就李先梅反映的情况,该局联合中平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据初步调查,该局在红岭水库附近山上清理砍伐的槟榔树约40亩,属于林下套种。

      农业局:

      土地承包证是真实有效的

      记者随后来到琼中国土局,想查看李先梅的槟榔地是否为国有林地,遭到有关负责人拒绝。

      6月16日,李先梅和王德雄来到琼中农业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冯先生查询他们的土地承包证后,认定是真实有效的。“这些证确实是我们局发的,不过以前办理土地登记,都是由各村委会报到镇政府后,送来给我们审核后办证。当时时间紧,人手也不够,我们不可能派人到每一块地一一审核,也许会出现些差错。不管怎么样,农民有证就受到法律保护,就算工作上有失误,有关部门也要沟通,重新审核并作出认定后才能执法。”冯先生称,琼中林业局执法前并没有告知他们,他们毫不知情。

      “农户有土地承包证,林业局未履行有关手续就砍伐这么多槟榔树,不是自找麻烦吗?”琼中农业局局长赵文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户有土地承包证就受到法律保护,私自砍伐肯定要承担责任。退一步来说,就算是土地承包证有误,也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后才能执法。”

      律师说法

      有关部门有错在先应该赔偿农民损失

      6月2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瑞伊律师事务所的高杰律师。

      高杰律师表示,农户李先梅10多年前就办理了土地承包证,其权益理所当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中央三令五申要千方百计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农民土地的利益。这个证是琼中县政府和农业局颁发的,现在琼中林业局认定这个证有错误,也不能以现在的法律去追究以前犯的错误,首先要联合农业局和国土局把以前发的证撤销,然后重新确权。“而且农民是依据政府发的土地承包证去种植的,如果有错也是有关部门错在先。有关部门要把农民种植槟榔的成本及损失赔偿了,才能去纠正以前犯下的错误。”高杰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