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人社厅联合举办培训班 ——解读新修订《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

10.10.2017  00:57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由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的《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政策解读培训班在海口开班,来自海口、澄迈、屯昌、琼中的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干部以及建筑项目承包方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共160多人参加培训。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郭奕秋,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龙小敏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郭奕秋指出,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建设美好新海南这一大局。各级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法人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内容,着力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龙小敏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天,接下来还要在全省东、南、西三个片区分别举办,共举办四期预计培训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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