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环境质量继续领先全国 海口空气质量名列第一

01.12.2016  04:35

  在29日上午举行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就201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报告。

  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海口市在全国74个空气质量重点考核城市中名列第一,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针对去年我省空气质量,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省(不含三沙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18个市县达标率100%;优良天数比例97.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2%,中度污染天数比例0.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9、35、20微克/立方米,臭氧、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18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四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和臭氧接近国家一级标准。

  对于去年我省水环境质量的状况,报告中指出,201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断面比2010年提高7.1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9%。开展监测的2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92.8%。此外,报告中还指出我省的土壤环境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均呈现总体优良态势。

  报告中指出,2015年,我省通过严把项目建设环境准入关、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狠抓污染减排、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严格执法监管等一系列措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四项约束性环境指标任务。

  报告中还提出了“十三五”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将重点抓好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化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优化全省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强化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七项工作,让我省继续保持“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全国一流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