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要报(第5期)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29日
核安全监管为海南核电建设运营保驾护航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电事业发展的前提和生命线。自昌江核电开工建设以来,根据职责分工,我厅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在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环境保护部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单位和市县政府共同努力下,我省功能完备、力量齐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核安全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核事故应急响应实战能力已经具备,为昌江核电的按时装料和商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和完善核应急法规预案体系。 我省先后制订颁布了《海南省核与辐射应急预案》《海南昌江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海南昌江核电厂场外应急执行程序》《海南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管理规定(试行)》,编制完成《海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核应急法规体系已初步构成。
加强核应急专业队伍和实战能力建设 。 省核应急委专家咨询组、12个省核应急专业组、儋州和昌江各7个行动组都已按规定组建完成。全力推进昌江核电厂投产前的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先后多次组织实施贴近实战的桌面推演和实兵演练,“海核-2015”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和观演兄弟省市的高度评价,为昌江核电厂顺利投产发电提供保障。省核应急委主任何西庆副省长亲自指挥了3次联合演习预演和正式演习。
稳步推进核应急设施建设。 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儋州市核应急指挥中心、昌江县核应急指挥中心、各专业组指挥室、昌江固定式去污洗消站、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海洋放射性监测能力等一批核应急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应急撤离道路网、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通讯超级基站、卫生应急救援能力等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预计2016年年底前将全部投入使用。
初步建成全覆盖辐射监测网络。 建成了核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和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包括10个全天候自动监测站和辐射监测实验室),在核电厂外围布设了76个例行监测点位开展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等34项放射性指标的监测,3台移动辐射巡测车适时在核电厂周边开展移动巡测。
全面推进昌江核电厂监督性监测。 密切关注核电外围10个自动站的γ辐射剂量率监测数据,切实做到实时监视、及时处理故障,自动站实时监测小时数据获取率均达到95%以上。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工作,完成外照射、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共五大类76个点位34个项目的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数据与核电厂运行前本底调查结果在同一水平。
积极营造核安全文化宣贯的良好氛围。 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核应急能力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省内媒体、中央驻琼媒体和新媒体记者走进核电,组织核应急和核电有关专家参加海南广播电台应急之声直播节目,组织开展了核安全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教材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核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核能利用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核能事业发展的信心。
下一步,将着力解决核应急监测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并继续指导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战的标准开展核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省核与辐射安全和昌江核电厂一旦有事能及时有效应对。
编辑:陈帮文 马立峰 审定:邓小刚
分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省政协正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