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

29.06.2016  12:55

  本报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期我省人大常委会将就《环境保护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7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两院相关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明显改善。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同比下降20.5%,地表水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达到57.6%,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明确的重点环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八类监测指标均达到序时进度,绿色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60.5提高到2014年的76.3,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抽样调查满意率达86.5%。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检查组要求,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宣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严格执法,全面检查这部法律的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要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要齐抓共管,形成环境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检查组强调,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

  据悉,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安排,检查组还将赴南京、泰州和淮安开展实地检查。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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