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积极部署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培训月活动

17.12.2014  16:17
  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做好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企业的环保法制观念,日前,市环保局制定了新环保法宣传培训月活动方案,计划在12月集中开展新环保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刊登新《环境保护法》宣传专版,宣传政府、企业、公众应承担的环保责任。二是开展环保平台宣传,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全方位普及新《环境保护法》知识,多渠道传播舆论正能量。三是开展法制主题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新《环境保护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高公众环保法治观念。四是开展社会公众宣传,联合各园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开展环保法律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提高新《环境保护法》的公众知晓率。五是开展政府机关宣传,向市级机关单位发放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册,提高政府各有关部门环保法治意识。六是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系统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和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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