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有道”!海南侨中原校长王继源受贿213万

04.05.2015  14:34

      原标题:海南华侨中学原校长王继源

      受贿213万判10年

      2003年至2014年间,王继源先后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海南华侨中学校长。在担任上述职务的2004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王继源利用职务便利,在海口实验中学及海南华侨中学的食堂承包经营、工程项目承建、教学用品采购等事项中先后收受方某某、陈某某、梁某某等22人贿赂款共计213万元。2015年3月10日,海口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继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213万元由办案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食堂承包商求关照,连续6年拜年共送出3万元红包

      王继源现年53岁,2014年8月9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8月27日被逮捕。

      2003年8月,王继源任海口实验中学总务处主任。

      据检方指控,2004年,方某某承建海口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2004年春节的前一天,他在王继源家楼下送给王继源一个2万元的红包。作为回报,王继源保证施工现场正常供电供水、道路通行等,并帮忙协调财务和银行尽快拨付工程款;承包海口实验中学食堂的陈某某也是王继源的“老朋友”,2004年至2009年每年春节前的一天,为了在提供水电、卫生检查等方面得到王继源的关照,其都会到该校总务处办公室给王继源拜年,送给王继源一个装有5000元钱红包或信封,6年6次共计3万元。

      2005年至2006年间,梁某某承建了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学区、道路、消防水电安装等工程项目,海口实验中学分8次给其拨付工程进度款,每一次拿到款项后,他都会拿出1万元送给王继源以感谢其给予的关照。王继源还帮他争取到海口市实验中学初中部配电房工程,为此他送给王继源6万元回扣。

      此外,王继源还在海口实验中学体育器材采购项目中收受王某2万元;在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配套设备设施工程项目和办理学生入读海南华侨中学等事项中收受吴某某、杜某某22万元;在海口实验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电子备课室系统等项目的承揽、施工中收受徐某某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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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帮助学生入学受贿8万元

      王校长“生财有道”,帮助学生入学是其中之一。

      陈某乙是海南华侨中学一个学生的家长,他通过儿子的班主任认识王继源,进而为另两名学生说情,请托王继源帮助入学,王继源答应,并先后2次收受“好处费”共计3万元。

      2013年8月份的一天,王继源又帮助詹某某的儿子入读海南华侨中学,收受对方5万元。

      2安排教师应聘受贿10万元

      教师招聘则是另一条“生财之道”。2011年11月的一天,因王继源在王某乙女儿王某应聘海南华侨中学教师中给予关照,王某乙送给王继源5万元。2013年10月的一天,封某某为感谢王继源安排女儿曾某到海南华侨中学国际部代课,用报纸包了5万元送给王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