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毅通过其妻收取贿款 曾接受房地产公司行贿
王素毅
1961年出生,曾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多个职务。
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进而收受1073万余元,昨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被控受贿千万 部分通过其妻收受
对此次庭审,法院方面并未向媒体披露开庭信息,就连在北京高院指定的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也未发布开庭公告,不过据新华社报道,部分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了此案。
有得以进入法庭的人士表示,北京检方委派了四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王素毅一身黑色便装,情绪平静。
1961年出生的王素毅,曾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巴彦淖尔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多个职务。
根据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另案处理)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1073万余元。
起诉书中,按照时间顺序和款项来源,将上述1073万余元分成了9笔,分别来自七家单位和两个个人,涉及的单位又分别从事房产、矿产、粮食等多种行业,涉及的个人则是王素毅的老部下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以及当地某旗的一个基层干部,二人都是想通过王素毅谋求升迁。
王素毅未提异议其律师做罪轻辩护
检方认为,王素毅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对此,王素毅当庭没有提出异议,其律师许兰亭发表了罪轻辩护意见,认为王素毅被控制后多次积极坦白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强烈,且目前已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赔,因此恳请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被带出法庭前,王素毅再次忏悔,称自己“愧对了党和人民的培养,一切都源于放松了世界观的培养”。
公诉人当庭未提具体量刑建议
昨日庭审,公诉人未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且属于特别巨大的,应当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近两年,北京一中院曾判处多起类似高官案例,比如去年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因受贿约1919万被判无期徒刑,前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因受贿817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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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房地产公司行贿王素毅
2013年9月,新华社披露中纪委对王素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检查。当时网络上有消息称,王素毅系被情妇举报。
昨日,接近本案的知情人士介绍,王素毅确因他人举报被查,但出于保护举报人的考虑,卷宗材料上没有载明举报人的信息。
知情人士称,王素毅来自内蒙古一个普通家庭,没有任何官场背景。他17岁考上大学,学习地下采矿专业,大学毕业后长期在内蒙古官场打拼,因办事能力突出深受领导赏识,得以一路提拔。
新京报2013年曾报道,据王素毅青年时期的老领导、原内蒙古自治区计委主任乌日途回忆,王素毅初到计委,被分到交通能源处做干事,当时全单位1000多人的考核投票中,王素毅总能在前五名。很多领导认为,王素毅是块“好材料”。1989年,28岁的王素毅升任计委交通能源处副处长。
知情人士称,由于王素毅已属于副部级以上高官,且长期在内蒙古当地担任要职,因此此次立案侦查后经最高检指定,该案移送北京指控管辖。
此外,在王素毅被控制后,就有传言其落马或与当地土地开发有关。
昨日,检方的证据材料显示,向王素毅送过钱的包括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材料,该公司由内蒙古蒙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投资建立,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