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卓:智慧税务建设进入新阶段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涉及税收征管服务理念、业务制度、岗责体系和信息系统的优化调整。从一个信息化领域科研人员的视角来看,我认为《意见》对智慧税务建设以及大数据、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应用的定位和规划,总体感觉很全面、很严谨、很专业、很前瞻。
税收信息化将进入智能化阶段
以税务为代表的行业信息化的发展可以分为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三个阶段。
信息化阶段是以金税一期、二期为代表的阶段,解决的是信息化手段从无到有的问题,提高办公效率。
现阶段可以理解为数据化阶段,以大数据相关技术的深度应用为代表,主要解决优化使用方面的问题,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与研判,实现部分业务功能的半自动化或者自动化,从而进行辅助决策,提高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
随着《意见》得到贯彻落实,未来税务系统将进入智能化阶段,通过业务模型的进一步优化,使计算机可以充分理解行业知识、业务需求,能够应对业务的不确定性,实时广泛融合不同来源的数据,在对政策、法规、办法等充分理解基础上,实现对新兴业务模型和业务知识的自动化、半自动化构建,进而实现部分业务能力的全面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也是智慧税务建设的内容。
智慧税务建设有诸多亮点
《意见》里,“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这一内容中有关“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的描述,与“十四五”期间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发展战略高度一致。
“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中的几点描述也让人印象深刻:促进涉税费信息共享,将有效实现各类数据的打通;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系统互联互通,将有效实现来源数据的交叉融合和关联分析;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非常重要,将为数据的深度利用提供安全保障;将税收大数据的智能化分析作为发展方向,将会进一步应用最新的智能分析技术,有可能探索出新时期的税收应用体系和模式。
还有加强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应用,由于税收大数据是最具价值的“金矿”之一,价值的深度挖掘和有效利用,不仅对税务部门,甚至对全社会治理和经济的研判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更好发挥大数据作用
做好关键层次建设。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标准建设、知识体系建设、业务模型建设。
充分做好大数据平台的顶层设计。要有可扩展的架构和良好的兼容性,没有完全成熟满足需要的产品,一定要能够接受定制和针对需求深度研发。
需求驱动与新技术拉动相结合。要主动尝试智能学习模型、知识计算、人机交互等方面最新研究成果的示范应用。
充分体现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设计业务模式和工作流程,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和特殊业务应用,在提供高效服务、有效收集数据的同时,让收集的数据更好地服务于用户。
实现业务处置的高效化和智能化。要实现对税收业务模型的高效全面提取和构建,一方面要培养一批懂技术的业务人员和懂业务的技术人员,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员的作用和经验。考虑构建智能工具平台,让不懂技术的业务人员可以像搭积木一样,快速便捷地构建智能业务模型。
实现有效监管。让计算机算法充分学习历史事件和资深业务人员经验;加强开放数据(网络舆情数据、新媒体数据等)的获取、利用和补充,力争实现实时充分融合多通道的数据(如公安、财政、金融等);扩展对上下游相关领域数据的获取与分析,实现更早期的风险预判,从而实现实时监测、精准溯源和有效预警。
(作者: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大数据研究院院长 王元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