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 海南公证人员回应
网传“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
公证人员回应:传闻不切实际
法律保障公民继承权,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不存在所谓重重困难
近期,一篇《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99.99%的人都想不到》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疯传。文中罗列种种阻碍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还称一名独生子在继承父母遗产过程中,法院、公证处均吃“闭门羹”。为此,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省公证协会会长、海口市琼崖公证处主任吴清武等专业人士。据介绍,该网络文章不符合实际情况,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继承权,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并不存在所谓继承受阻的种种严峻困难。
传言:公证、诉讼都“碰壁”?回应: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方便快捷
在朋友圈中疯传的网文中称,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来继承。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人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只有走诉讼程序;可诉讼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吴清武说,“我们的公证员每年处理数十个甚至数百件遗产继承案件,都没发现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有什么法律障碍。”
2014年5月,全省公证行业启动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简易程序,即对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动产(如存款、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股票账户内的资金、各种低保补偿等)的继承,在当事人举证、审查核实、出证等程序方面力求简化、优化办证程序。简易程序“绿色通道”,最快甚至10分钟办理好公证手续。
据介绍,从启动简易程序开始仅仅不到半年,我省21家公证处利用简易程序,就办理了1100余件该类小额遗产公证。
传言:无法领取被继承人存款?回应:继承权公证书很“实用”
网文传言称,“父母生前在银行的存款,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父母去世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支取存款及办理挂失支取手续,从而导致继承人无法实现继承权。”
对此,我省公证员许茹认为,早在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就联合发布过通知,明确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商业银行法》颁布后,2013年司法部、银监会下发联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证机构核实被继承人存款的权利和程序。继承人都可通过公证机构查询被继承人存款明细,持继承权公证书提取存款或办理过户。
许茹提醒,如果死者遗产不明,继承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前往银行、不动产部门等查询,包括房产、存款、理财产品、股权等。依据公证机构开具的查询函,这些部门出具死者名下财产证明,常常“一路绿灯”。
提醒
父母可做遗嘱公证维护独生子女权益
吴清武称,在我国处理遗产,主要是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只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践中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可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如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根据公证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
吴清武提醒,如为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