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狗仔揭秘:明星最恨狗仔?NO,其实是好朋友

02.02.2015  18:09

  周杰伦最恨狗仔

  陈赫与在一起13年的许婧离婚,劈腿“小三”张子萱,结果自己竟是张子萱的“小四”……近日,《陈赫式离婚》天天上演,根本停不下来。撕脸大战,紧凑的节奏、投入的主演、极富想象力不断反转的剧情,让观众陷入眼花缭乱的境地:这究竟是炒作还是真有其事?

  别急,今天导报记者联系台湾主持人瑞奇、自称“台湾狗仔第一人”的台湾名嘴许圣梅,一起“八一八”狗仔圈,让您一看就明白。

  揭秘:大小明星都与狗仔合作过

  别看狗仔在台湾声名狼藉,天王周杰伦还曾专门写歌讨伐,但别忘了圈内流行这么一句话——没点儿绯闻你都不好意思上头条。细数娱乐圈大大小小的明星,上到一线天王,小到末流小模,或多或少都曾与狗仔配合。

  而据瑞奇透露,艺人与狗仔配合炒作一般有几种情况:

  一种是经纪公司有新人需要曝光,如果媒体觉得新人知名度不高不好报道,一般会用“以大带小”的方式(让大牌艺人跟新人传绯闻)让狗仔跟拍,或者是拿大牌艺人的猛料,跟狗仔交换新人上报道的机会(有可能交换的是自家大牌的八卦,也有可能是对家大牌的八卦)。

  一种是艺人有新作品要发布,希望提高媒体能见度,会自放消息给媒体,询问是否要做独家。有时候甚至会自己寻找新闻点,或者帮媒体下耸动标题。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会做正面的炒作,当然也会有负面的,比如女艺人常用的“走光”一类噱头。还有一些女艺人,会特地搜集一些自己看不惯的对手的八卦,作为资源爆料给媒体,就像“宫斗”一样。

  第三种情况是电视台有戏剧要开播,演员基本也会配合媒体和剧组来做新闻。例如由剧组安排男女主角私下一起吃饭,制造暧昧动作让媒体跟拍。所以其实有时候狗仔也会被骗,被“糊弄”着当成新闻报道出来。

  判断:看明星澄清时间点辨真假

  那么,怎么判断事件究竟是炒作还是真事儿呢?“关键就在时间点!”瑞奇透露,如果当事人选择避而不见,或是过了一段时间出来痛哭悔恨道歉认错,那这件事基本上就是真的。如果曝光后第二天,当事人立刻开记者会澄清,或者是过段时间,发现这名当事人有新歌/戏剧等作品面世,那这件事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与狗仔配合炒作。

  据瑞奇了解,如果是被壹周刊挖到料的话,除非当事人的势力背景有压倒性优势,或者内容过于腥膻色,或是牵扯到政治人物或黑道,否则为了刺激周刊销售量,壹周刊不会放弃这个爆料的机会。但是狗仔与艺人之间会有一种“默契”,例如礼拜三出刊,媒体截稿前都会打电话找当事者确认,一方面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另一方面也是给当事者一个应对的准备时间。至于当事人或经纪人是承认,还是否认,还是不否认也不承认,就要看各自的需要和反应。

  关系:明星与狗仔互利合作平衡

  瑞奇说,台湾狗仔每个礼拜都需要提前报题,而这些题目的来源,多半是来自于他们熟悉的各家经纪公司。君不见,各大媒体公共邮箱的“偷拍图”、“知情人爆料”、“恋情曝光”,发件人都是事件主角的宣传方或经纪人?

  就瑞奇的亲身经历,他曾经跟某以大胸闻名的L姓女星约好一起做新闻,两个人假意争执来让周刊拍,再一起开记者会做澄清。后来就在街头上演了L姓女星向瑞奇丢包甩脸色的事件。但事后,L姓女星觉得这个新闻造成的效果对她自己太负面,就翻脸对媒体说这个新闻是瑞奇单方面要炒作的。这件事说明,约定炒作,事先一定要谈妥。

  另外瑞奇透露,另一位走露胸性感路线的鸡排妹,新闻几乎就都是靠与狗仔配合炒作出来的。包括她偶有走光、露点等新闻,都是经纪人与狗仔事先说好,让狗仔去拍的。

  当然瑞奇也表示,要不要与狗仔合作,主要也是看艺人或经纪公司是不是有这个需要。如果不需要,那完全可以跟狗仔闹翻没有差。但若需要制造知名度,与狗仔永远是“互利合作,互相平衡”的关系。(海峡导报记者 许巧娜 林静娴实习生 陈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