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琼建村函〔2014〕57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2015年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任务要求,发挥特色风情小镇在国际旅游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若干个各方面条件都较成熟的小城镇,通过重点支持,集中投入,建设一批特色风情小镇优秀示范。按照《海南省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建[2013]1198号),现将2015年特色风情小镇建设计划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小城镇需综合考虑建设积极性、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文化内涵、特色风情等因素,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乡镇的小城镇优先考虑。
(二)每个市县申报不超过2个乡镇,小城镇申报建设项目内容以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设施建设为主,可兼顾道路硬化、园林绿化、街景特色改造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小城镇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报告由市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住建厅及财政厅,报告应说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资金投入及筹措、申请省级资金规模、建设计划等内容应明确市县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市县与省级资金不低于2:1的配套比例)。
2、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文)。
3、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请将以上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村镇处。
联系人:苏 乾 电话(传真):65238205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6室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5年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