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海南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等运输车辆通行证怎么办?看这里!

07.02.2020  17:28

      2月7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指南。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岛通行证”)办理信息:

      1.办理对象:运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琼州海峡过海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出岛通行证》一车一趟次一张,凭有效时间运行,超过时效自行作废。

      3.受理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经办人:吴琼智15289958452/庄贵柏,13876980530;电话:0898-65324013;传真:0898-65383603;邮箱:[email protected]

      4.受理条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委托函。紧急运送的车辆可事后补报。

      5.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车信息(车轴数、物资类别、车货总重吨)、客车信息(核载人数、转运人员)、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段、司机电话等信息,传真发至0898-65383603,邮件发至[email protected],或短信发至15289958452/13876980530。

      6.受理单位在办理好通行证后,以传真、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将通行证扫描件或相片发至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在港口和驻港征稽部门办理免费通行事宜,过海时请主动出示。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省内通行证”)办理信息:

      1.办理对象:海南省内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持有省内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各地严禁违规拦阻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

      3.受理部门:运输物资所在地乡镇政府。

      4.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运输货品名称、车牌号码、司机电话等相关信息,联系所在地乡镇出具省内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