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物业费停车费价格放开就涨?物价部门:在所难免

07.01.2015  19:19

      业主担忧:价格放开后涨价  物业反应:有利于企业发展,调价或许“一厢情愿”  物价部门:放开不代表“一放了之”,目前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费停车费

      价格放开就会涨?

     

      随着私家车日益增多,小区停车停费与物业费一样,已经成为物业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国家发改委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物业管理费、小区停车费列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之列

      南国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蒙健/文刘孙谋/图)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被列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之列,这一消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1月6日,在记者采访中,有多数市民担心,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放开后,有可能导致价格上涨。多数物业认为价格放开有利于企业发展,少数物业担心政策在实际中难落实,价格调整只是“一厢情愿”。对此,省物价局表示,目前我省还未正式落实,仍执行原政府指导定价政策,价格放开不代表“一放了之”,仍会加大监管力度,对于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行为会严厉查处。

      目前标准

      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最高2.4元/平方米·月

      据了解,2014年10月11日海南省物价局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的《海南省物价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应等级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经成本监审、组织论证后,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制度,收费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根据规定,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4个等级收费标准,每级分3个类别,其中最高级别一级高层,2.0元/平方米·月,浮动±20%,目前我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最高为2.4元/平方米·月。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我省小区物业管理区的停车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海口市关于各类车辆停车则按照201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来施行,通知明确规定海口城镇住宅区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根据通知规定,海口市城镇住宅区、写字楼等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价为,12座以下或1吨以下的,露天停车场、简易停车棚、架空(地面)停车库以及地下停车场的临时位均为3元/次,过夜5元,而固定位则每月分别为90元、120元、180元、210元等。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小区的露天临时停车均为海南省物价局规定的3元/次,5元过夜,包月为90元,但关于地下停车的收费,各小区价格不一。凤凰新村小区地下停车位230元/月,华林广场小区为210元/月,金碧文华小区2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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