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2015〕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5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8日8:00-12:00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厅报到,18日-22日在医院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福建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教授林敏魁、广东省口腔医院刘长虹副教授、广东省口腔医院李风舟副教授、华西口腔医院孟玉坤教授、何升腾副主任医师、朱海连副主任医师、黄香主治医师、王甫主治医师、严伟锋主治医师、李艳莉主治医师、胥政主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牙周病患者的正畸修复联合治疗;
(二)牙周病患者的系统治疗设计;
(三)牙体制备在口腔修复中的作用;
(四)牙周病患者修复的模型制取;
(五)牙周病患者的美学修复;
(六)牙周病失牙患者的特点及修复方法介绍;
(七)牙周病治疗方法及新进展;
(八)牙周病患者的种植修复;
(九)牙周病失牙患者的套筒冠修复;
(十)牙周病失牙患者的修复时机选择
(十一)洁牙之道,远行自迩
(十二)牙周基础治疗实用技巧
(十三)重度牙周炎的规范治疗
(十四)牙周病的预防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6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8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6日前将《“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口腔科王莉端护士,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88297455。
附件:“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牙周病的治疗与缺牙后的系统修复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