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两套房子都过户给弟弟 姐姐怒告上法庭

13.11.2015  16:15

   儿子独拿房产女儿索要房款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女子王红(化名)在父母过世后才得知他们将两套房产都过户给了弟弟,一怒之下将弟弟告上法庭,索要房款。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王红的弟弟付给姐姐25万元,姐弟俩握手言和。

  王老先生夫妇生前购置了两套房子,一套自己住,另一套留给儿子王强(化名)一家三口。两套房在同一个小区,王强每天都会到父母家,照顾二老的生活。已出嫁的王红则每个周末回娘家看望,给父母做点好吃的。子女孝顺,夫妇二人晚年生活和美。

  随着年事渐高,老两口开始盘算先处理好两套房产的归属。2005年,二人与儿子签署了一份赠与书,将儿子目前居住的房屋赠给他,他们居住的房子则留给孙子,不过两套房子当时都未办理过户手续。此后几年,因孙子年龄较小,老两口将两套房屋都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儿子。为子女和睦,两位老人对女儿隐瞒了实情,并嘱咐儿子等他们百年之后再说。

  等到老人去世,王红得知两套房屋都给了弟弟,心生不满。她记得,父母曾说过,百年之后,弟弟住的房子给他,父母的房子给自己,怎么最后都成了弟弟的?从此,姐弟二人心生芥蒂。今年上半年,王红将王强诉至法院,称父母系将房屋卖给王强,王强应给付父母房款。既然没有给付,该部分款项应当作为父母的债权,其作为女儿应当继承,有权要求王强给付。

  开庭后,经法官多次与姐弟俩沟通以及做调解工作,二人终于解开心结。最终,王强同意支付给姐姐王红25万元,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