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路”海南省路政巡回宣传活动启动
本网讯(陈长吉 张日忠 郑大传)5月26日上午9时,2017年海南省路政巡回宣传活动发车仪式在海口启动。省治超办副主任、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林森,省治超办副主任、省公路管理局局长刘文,省治超办成员、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冬凉,省义工互助协会会长杜江以及省公路管理局党政班子成员薛行方副局长、廖朝阳副书记、欧阳平副局长、韦杰副局长、李玉才委员等出席启动仪式。刘文讲话并宣布发车、韦杰介绍“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情况。启动仪式由海南交通广播电台主持人赵燕主持。
仪式结束后,省治超办、省公路管理局路政人员当即分为三个小组分赴各市县进行广泛宣传并指导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同时,省内各主流媒体派记者随队采访报道,省义工互助协会50多名自愿者也前来协助宣传。当日上午11时,刘文、韦杰还接受海南交通广播电台邀请到广播直播间进行直播宣传。
今年是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第三年。按有关要求,5月26日是进行集中宣传的重要一天。526谐音为“我爱路”,更方便于广大群众形象记忆,选择这一天集中宣传将更具效果。本次活动由省治超办指导,省公路管理局主办,省交通广播电台、省义工互助协会和市县治超办协办。
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海南省公路总里程达28217公里,其中由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管养的公路里程为6021公里(占总里程的21.3%),由各市县负责管养的公路里程为22196公里(占总里程的78.7%)。为此,爱路护路宣传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协同努力。本次宣传活动与前两年有所不同:一是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一并参与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资源优势;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做专题宣传,全方位立体覆盖;三是邀请多家主流媒体和志愿者协助宣传。
本次路政巡回宣传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一)《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海南省公路条例》等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典型案例;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和典型案例。(三)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四)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2016〕12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交运法〔2016〕788号)的精神,以及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内容、时间节点、认定标准和责任分工。(六)国家36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及相关联合惩戒措施。
为争取社会各界对路政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的意识,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爱路护路舆论氛围,本次活动方式将侧重“五走进”,即走进政府、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走进源头。此外,省治超办将结合我省治超工作,继续加大治超新政和路面执法宣传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大宣传国家五部局的治超工作要求、“一超四罚”和新的处罚标准,还有一些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的事例,引导广大司机车主尊法守法、规范运输;联合海南交通广播开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治超工作,激发社会爱路护路的热情,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设立交通广播路政信息员,组织进行培训,及时准确提供路况信息和治超新闻等;跟主流媒体紧密合作,通过加大宣传,呼吁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好治超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加大非法改装车辆整治,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因地制宜,加大科技治超的投入,固化“路警联合”执法模式,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等。
相关链接:问:什么叫公路?答:公路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已经建成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以及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正在建设中的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