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毁防疫卡点设施、擅自走出隔离房间串门……东方警方罚2人拘1人
自东方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后,东方市公安局结合“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为抗疫工作保驾护航。
为泄愤砸毁防疫卡点设施,依法行拘
8月23日16时许,大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东方市大田镇俄乐村疫情防控卡点有人砸坏卡点的桌子、凳子,请求出警处置。经调查:因当日8时许有人闯卡进入村中,谭某认为村两委不管事,便至该卡点执勤。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被损坏的路障,因发泄心中不满情绪便将卡点的4张塑料凳子、1个煮水壶、1台塑料落地风扇、1张木制折叠桌砸坏,被损毁财物约400元。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现因疫情原因决定对其暂缓执行。
留观期间擅自走出隔离房间串门,依法处理
8月23日,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蔡某在东方市新龙镇尚学隔离点集中隔离期间,多次违反防疫隔离点管理规定,擅自离开指定的隔离房间,在隔离点室外随意走动,并进入其他被隔离人房间,该行为违反疫情期间隔离点防疫管控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蔡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反静态管理私自外出,依法查处
东方市新龙镇龙北村符某琼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政府全区域静态管控禁令,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多次私自出村,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8月23日,新村海岸派出所对其依法传唤调查,符某琼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符某琼罚款200元的处罚。
东方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各项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