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通报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2.10.2021  2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县委关于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的部署,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良作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县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在清廉自贸港建设中体现澄迈担当,10月22日,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加乐镇茅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泽龙虚报骗取购砂资格问题。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王泽龙在负责审核茅坡村委会“四类人员”购砂申请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明知自己不属于“四类人员”仍先后多次冒用他人名义虚报购砂申请,用于个人使用,侵占了他人的购砂额度,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王泽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金江镇南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哲雄截留集体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1年8月,王哲雄违规将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用于村集体事务。2021年5月,王哲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文儒镇红岗居党总支部原书记王川洲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王川洲授意居委会工作人员利用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套取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居委会开支。2021年6月,王川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澄迈两名干部被处分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21日从澄迈纪检委获悉,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