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警方捣毁聚众吸毒场所抓获27人 其中4名女未成年
11月8日,记者从澄迈警方了解到,10月31日凌晨,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出动30余警力一举捣毁位于老城镇仁心村长达石场一个聚众吸毒暗场,现场抓获27名吸毒人员,缴获少许K粉及吸毒工具一批。警方对其中20人予以行政拘留15天、3名予以强制隔离戒毒,还有另外4名女性因未满18周岁而拘留不予执行。目前,2名暗场经营业主也已归案,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澄迈警方处置KTV包厢暗场后,发生2名吸毒人员溺水死亡的情况,事件发生后,澄迈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综合调查情况初步认定,老城公安分局在执法过程中,无过激、追赶、恐吓等行为,执法程序规范、合法。
聚众吸毒暗场藏于废弃石场 集装箱改装成包厢
10月初,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接到线索称:曾在6月份被捣毁过的老城镇仁心村长达石场聚众吸毒暗场又死灰复燃。老城分局立即派员进行秘密核查。
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察,警方获悉:9月份以来,有人为牟取暴利,合资偷偷在人迹罕见的长达废石场用集装箱改建KTV暗场包厢,并设有专人持对讲机放哨,配备有发电机、音响等。目前该KTV包厢暗场尚在边装修边营业。该暗场地处荒坡、小路较多,非常隐蔽,一般人难以察觉里面有娱乐场所,如不是本村人或者多次到该场所,无法轻易找到进入的道路。
10月31日凌晨5时,老城分局民警侦查发现,该KTV包厢暗场正在有吸毒人员聚集吸毒玩乐,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局立即组织30余警力赶到长达石场进行查处,并成功捣毁该涉毒窝点。经警方现场勘查,该聚众吸毒的暗场包厢从外观上来看,仅仅是一个破旧的集装箱铁皮房,但走进包厢内,里面俨然是一个豪华包厢,空调、音响、酒杯、灯光等设备样样齐全。
警方曾两次打击窝点 配备专人、对讲机放哨
经调查,该暗场包厢系犯罪嫌疑人陈某春(男,43岁,澄迈县老城镇白莲责任区人)于2015年2月份在长达石场附近仁心洋处将集装箱改建成吸毒暗场包厢,专门提供给他人吸食毒品牟取暴利。当月19日即大年初一,老城公安分局联合白莲派出所对该暗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14名吸毒人员。
今年6月,该暗场包厢又在长达石场处重新装修营业,接到线索后,警方再次对该暗场包厢进行查处,但有人故意在离暗场约一公里的水沟桥处横向停放了一辆越野车堵住了通往暗场的唯一通道,拖延了处置民警到达暗场的时间,当民警赶到现场时,暗场的吸毒人员已全部逃离,警方将聚众吸毒暗场的KTV音响设备及吸毒工具全部捣毁,此后,该暗场关闭了一段时间。
今年9月,姜某高(男,30岁,澄迈县金江镇美亭责任区人)跟陈某春提出由其出资购买设备重新装修该包厢,陈某春负责管理。至今年10月份经营以来,几乎每晚都会有一些男女乘车出入此包厢,直至凌晨三四点或者通宵才逐渐散去。经查,该包厢每晚聚集的男女均在二三十人左右,有专门的看风放哨人员。
4名未成年女子参与聚众吸毒 两老板投案
10月30日下午至31日凌晨,该KTV包厢暗场内有几批不同人员共30多人聚集吸毒玩乐。期间,还有人以摇骰子的方式进行了赌博。经民警对到案的人员进行审查,这27名男女年龄在15岁至37岁,其中4名女孩子均为未成年。
在依法查处27名吸毒人员后,澄迈县公安局继续加大力度缉拿KTV包厢暗场经营业主姜某高和已经逃逸的陈某春。在强大的追逃压力下,陈某春和姜某高分别于11月4日和5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陈某春和姜某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两吸毒男溺水身亡 其中一人带4未成年女子参与
在澄迈警方处置KTV包厢暗场后,发生2名吸毒人员溺水死亡的情况,其中一名死者是24岁男子刘某苹为澄迈县瑞溪镇人,家住澄迈县大丰镇,经当晚参与吸毒的人员指认刘某苹既是组织他们到长达石场吸毒的组织者,同时也是一名吸毒人员。另一死者是31岁男子黄某为澄迈县金江镇,家住澄迈县金江镇,系吸毒人员,曾两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予以打击处理。
10月30日晚上,陈某联系邱某、刘某苹、符某等吸毒人员到该暗场包厢内吸毒,刘某苹则约了李某吉、蔡某范等14人,并还组织开车到金江镇接4名未成年女性吸毒人员一起到该包厢吸毒。
辅警意外与藏匿草丛中吸毒人员相遇 多部门参与搜救
当晚23时左右,因暗场包厢内发生争执,其中一伙人就扬言要带人过来打击报复,然后就离开。不久,暗场外围人员发现陌生车辆在暗场包厢附近出没,疑是警方人员,随即关闭包厢的电源,包厢里的人纷纷走出包厢。刘某苹和黄某等人后发现不是警方人员,便继续在包厢里娱乐和吸食毒品,在包厢玩了一段时间后,黄某便离开包厢。
31日凌晨5时许,包厢的发电机油料耗尽,刘某苹等人先后走到包厢外。5时45分,澄迈警方赶到长达石场KTV包厢暗场,包围暗场并查获了25名涉嫌吸毒人员(后又查获2名落水吸毒人员),附近的刘某苹、李某吉、蔡某范等人以为是起纠纷离去的那伙人来打架,害怕被打而沿路跑向潭官水库边密林躲藏,由于天色较暗,公安民警没有发现暗场外围的吸毒人员,也没有对外围进行搜查。
早上7时许,澄迈县警方对KTV包厢暗场取证完毕,正准备将25名涉嫌吸毒人员传唤回县公安局进一步审查时,一名辅警队员走到潭官水库附近准备解手时与出来打探消息的刘某苹、李某吉、蔡某范、王某等人相遇,4人看到该名辅警后就转身向潭官水库边逃跑,辅警就喊他们站住,但刘某苹等人因为害怕被抓继续往水里分开逃跑,听到喊声后赶来的执勤民警赶到潭官水库边时,看到有人在水库边逃跑,便沿着水库岸边搜索,看见李某吉、王某等也在水库里挣扎喊救命,执勤人员立即跳下水里将王某及李某吉救上岸。
此时,执勤人员听获救人员称还有人在水里面,又跳下水继续搜救,但搜索了近半个多小时没有找到,此时,实施搜救的执勤人员筋疲力尽、并出现抽筋迹象,就游回了岸边。与此同时,公安民警也拨打了120、119电话,县消防大队和120急救中心的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参与搜救。
县消防大队组织救生艇下水搜索,但没发现任何踪迹,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当天中午12时许仍一无所获。下午,民警及村干部继续在水库周边进行寻找,但依然未果。11月1日县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在在现场进行搜索。当天下午2时许,搜索队员在潭官水库南边水域发现了刘某苹和黄某的尸体并打捞上岸。
参与吸毒未成年女子称:警方无追赶且采取施救
11月8日,记者在澄迈县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春、姜某高,两人分别称,集装箱改装成包厢暗场是供自己和朋友玩的。而陈某春还称,自己只是吸食K粉,不违法,而且即便别人在包厢里吸毒,他也没有违法!
记者辗转联系到当晚参与聚众吸毒的其中两名未成年女子小王、小琳(两人均为化名),16岁的小王称,10月30日晚8点多,刘某苹给她打电话,叫她晚点带朋友一起去玩,到时会开车来接她。当晚11点多,刘某苹和另一男子开车到金江镇接上她和她的3个女性朋友。
“我和朋友坐车到了长达石场的包厢暗场后,我玩了一会,后来包厢里有两帮男的在吵架,过后空调又关了,我就到外面树林草丛坐着乘凉,当时刘某苹、李某吉、蔡某范都和我在外面。”小王说,警方对该包厢查处时,她在草丛里躲着,不敢出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看到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出现,她和另外一名男子赶紧跑,当时刘某苹和另一男子跑在后面。虽然听到“不要跑”的喊声,也回头看了看,没有看到身穿制服男子追来,但她怕被警方抓获,还是向前跑。
“当时天黑,我第一次来这里(包厢暗场),不知道是个水库,还以为是条小河。我虽然是跑在前面的,但刘某苹很快超过了我,然后就没影了,另外一名原先在我身后的男子也跑不见了,只剩我和李某吉跑进了水库,水库的水很快淹到了我的胸口,我就大声喊起来,是警察赶来把我和另一个男子救上来了,警察还在水里找了很久。”小王说,她是在2014年初第一次吸食K粉,经过警方教育,她意识到吸毒的危害,不会再吸毒了。
17岁的小琳说,她在2012年第一次喝了“神仙水”,当时还在上初一,和朋友在酒吧玩的时候因为好奇就沾染了毒品。“事发当晚,我没怎么玩,就感觉很累,我们几个女生让刘某苹送我们走,但他不愿意,除了小王外,我们在包厢外面的车里睡觉,我被警察抓住后,押上车前,我听到警察在说‘救人’的事情。”
记者随后也来到该包厢案场,记者在现场看到,从外面看,这是两个挨在一起普通集装箱,但里面却有沙发、音响、电视、射灯等,俨然就是个KTV包厢,现场还留着不少避孕套包装。集装箱外的垃圾里,随处可见装“神仙水”的小瓶子。该包厢暗场在一个山坡上,周边是茂盛的草丛、树林,下面则是水库。
2名吸毒人员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后,澄迈县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联合调查组走访调查当天参与执勤的民警、辅警人员和在戒的吸毒人员证实,当天在清查KTV包厢暗场时,刘元苹等人并不在包厢内,而是在水库边发现公安人员后,刘某苹作为聚众吸毒组织者,为了逃避打击而自行跳入水中逃窜,不存在公安人员追赶他们的情况。而黄某在公安民警到达前已经离开包厢,在发现公安机关来查处后往水库逃跑溺水死亡。
事发现场,发现有人跳水,澄迈警方积极开展施救工作,尽最大努力营救;刘某苹和黄盛作为成年人,明知跳入水中会有溺水危险,但仍一意孤行导致溺水身亡。综合调查情况初步认定,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公安分局在执法过程中,无过激、追赶、恐吓等行为,执法程序规范、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