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纪委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16个

14.01.2015  18:18

      【原标题】澄迈纪委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16个

      记者今天(13日)从澄迈县纪委监察局获悉,去年澄迈县纪委全面清理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16个,将各职能部门主责落实到位,使得纪委执纪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干部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等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机构兼任职务,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最多的时候达到135个,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副业”较多,战线拉长,力量分散。

      2014年,根据中央、省纪委关于落实“三转”的要求,澄迈县纪委全面清理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等19个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取消和不再参与其他116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85.9%,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管主责部门,退出职能部门具体事务,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

      精简推出议事机构后,可推进纪委职能转变,由“监督具体工作开展”向“监督职能部门履职”转变,由“参与检查”向“监督问责”转变,由“运动式监督”向“常态化监督”转变的“三转变”,执纪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去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2件,追缴违纪款290万余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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