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督促追缴红树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1万余元
红树林素有“海岸卫士”之称,对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为守护生态文明,澄迈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加强对红树林保护领域的履职监督和问题治理工作,推动生态修复工程。
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对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损害评估和未依法追缴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澄迈县检察院经依法调查查明:“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海南省澄迈县境内,其所在区域原有自然分布的长势较好的红树林生态系统。1995年12月26日,澄迈县政府印发了《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花场湾沿岸红树林列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澄府函〔1995〕166号),批复同意将花场湾沿岸红树林列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主要属于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划定面积为150公顷。2016年6月开始,某公司为建设红树湾某项目A-03区,未经批准在花场湾红树林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进行了填土平整。2019年4月,某项目A-05区由于房地产开发的影响,造成数亩红树林枯死。2019年4月,相关职能部门虽然按照有关部门对某公司的某项目破坏花场湾红树林保护区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未完成花场湾红树林生态损害委托评估工作,致使无法对花场湾红树林保护区的红树林损害范围、程度、恢复费用等进行量化评价。
针对以上情况,澄迈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遭到破坏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及时追缴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全力开展某公司某项目破坏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某公司损害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生态的范围、程度、恢复费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追缴损害赔偿金工作。目前,经过磋商,某公司已赔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1.7996459万元。
一纸磋商函有效督促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整改修复,并依法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