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发生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检察机关督促及时移送
海南在线讯: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海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目前仍在持续进行当中,截止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相关刑事犯罪13件15人,批准逮捕3件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19人。近日,澄迈县检察院又督促该县国土部门及时移送了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据了解,澄迈县检察院多次走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深挖细核涉案线索,通过查阅台账、调阅案卷420余次,认真梳理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决定,着力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经排查发现,澄迈县某村民小组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占用耕地用于建设道路和宅基地,其中已建成道路和宅基地面积31.21亩;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经营土地上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鸽场,其中已建成养殖棚、道路、饭堂、办公楼等建筑面积30.27亩;某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养鸭棚,其中已建成养鸭棚面积47.491亩。该3起案件已经明显造成被占基本农田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对此,澄迈县院向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其尽快移送上述案件,并及时上报省国土厅对相关土地的毁坏情况做出具体的鉴定意见。
2014年9月初,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已将上述3起案件移送澄迈县公安局审查,澄迈县公安局随即决定对该3起案件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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