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止销售问题“辣条”食品的监管,维护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我局加大对学校周边及食品批发商行的巡查,杜绝问题“辣条”食品经营销售,并于11月19日下午对8家食品批发商行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主要内容为:一是不得销售标准虚假宣传内容的“辣条”;二是采购食品应完善台账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批发的食品应有售出记录,并要求存在以上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限于11月24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