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出台“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人财物规定

05.08.2015  22:15

      原标题:澄迈出台“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人财物规定

      记者8月4号从澄迈县获悉,该县近日印发《澄迈县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根据《规定》要求,今后单位的具体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将不能由党政“一把手”直接管理,具体上由副职分管。副职分工由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一名副职不能同时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单位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规定》明确,将党政“一把手”执行“四不直接分管”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单位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