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PX爆炸事故副市长等被处分 原计划落户厦门
4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PX储油罐两次复燃,消防官兵奋战一线灭火。
据新华社电福建省16日公布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1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漳州市常务副市长梁伟新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4月6日18时56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5人被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刮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等,查明了事故原因、经过、人员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操作过程中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作为最薄弱处断裂。管线开裂泄漏出的物料扩散后被鼓风机吸入风道,经空气预热器后进入炉膛,被炉膛内高温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间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储罐,爆炸火焰引燃罐内物料,造成爆炸着火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试生产;施工单位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将项目违规分包,分包商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管理不到位、对焊接质量把关不严,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分包、管道焊接质量和无损检测等把关不严,岳阳巨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与事故调查中复测数据不符、涉嫌造假;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项目报批、工程设计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改。
背景
漳州PX项目原计划落户厦门遭市民抵制
2013年4月,漳州PX项目通过环评,据环境保护部2013年4月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关于2013年3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关于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原料调整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位列其中。
这一项目由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建设,原计划落户厦门,但在预落地时就遭到了当地市民的强烈抵制。因担心其污染环境,2007年3月,105名政协委员建议项目迁址。2007年6月1日,市民集体上街散步抵制PX项目,厦门市政府最终宣布暂停工程,随后被迁至漳州漳浦县古雷半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