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滥伐林木24.9亩 一男子被判缓刑
20.08.2015 16:44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吴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砍伐林木24.9亩,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0月,家住白沙黎族自治县的吴某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他人位于邦溪农场的一片树林。几天后,他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雇用工人到山上砍伐树林,并将树木运至木材厂销售。去年12月,吴某再次雇人到山上砍伐树林,被公益林管护站的护林员发现并报警。经测量,吴某滥伐林木面积为24.9亩,其中马占树808棵、桉树62棵。
白沙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康忠强 见习记者 陈栋 )
编辑:凌楠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0.08.2015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