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雀抢食大米后成批死亡 杀虫剂来源仍在调查
6月29日,一艘货船在湖北宜昌夜明珠码头装运大米时,散落了不少在地上,被20多只麻雀抢食后,竟然当场相继死亡。
尽管相关部门已将该批大米封存并抽样送检,但公众对于粮食在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疑虑仍未消解。专家认为,加强对粮食储运过程有效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成为共同的期盼。
事件缘由
20余只麻雀
抢食大米后死亡
宜昌码头的一群麻雀在抢食散落大米后,有20余只相继死亡。此后,网上传出“技术人员称麻雀是撑死的”说法,引起强烈反响。
6月29日
宜昌一位市民发现,一艘货船停靠在该市夜明珠码头处装运大米,其间有不少大米散落在了地上,很多麻雀都飞来抢食,可不久后,麻雀开始相继死亡,该市民随后报警。
宜昌市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工作人员,一起赶至夜明珠码头。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货船正在装运大米,地上确实散落有不少米粒,现场还有20余只麻雀的尸体。
经了解,这几十吨大米共有4个型号,均产自东北,在此装船后准备运往重庆。工作人员随后对这4批大米分别取样,并要求货船在结果出来前不得离开。技术人员经过连夜抽检化验,初步确定这4批大米没有质量问题,货船于次日上午离开宜昌驶往重庆。
7月2日
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宜昌市土肥站,对码头装卸现场散落物及土壤继续取样检验分析。为得出更加权威的结论,宜昌市已将部分死亡麻雀送湖北省权威机构进行化验,并邀请省相关专家赶赴宜昌,对麻雀死亡原因作进一步分析。
7月3日
宜昌市政府部门回应称,此前媒体有关“技术人员分析麻雀可能是撑死的”报道不实。
麻雀死因
湖北:麻雀因呋喃丹中毒
重庆:大米没有任何问题
事件在逐渐发酵,两地官方先后发布消息。湖北称,麻雀尸体内发现呋喃丹成分,系中毒死亡;重庆则说,大米没有任何问题。随后,湖北又称,麻雀死亡与大米无关。那么,麻雀尸体内的呋喃丹成分到底从何而来呢?宜昌市日前表示,正在对码头周边农药销售店、农户使用农药情况进行排查,追溯呋喃丹来源。
7月3日
湖北: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发布消息称,死亡麻雀已被送检,初步发现麻雀体内含有杀虫剂呋喃丹成分。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7月2日上午开始对运抵巫县的10个品牌大米抽样,送检13组样品。
7月4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正式发布消息称,经过昼夜实验,对13个大米样本进行呋喃丹检验,未检出呋喃丹。接下来还会对该批大米做近二十项农残指标检测,以确保最终食品安全。样品中未含有呋喃丹成分。
湖北:相关专家根据检测结果得出结论,麻雀死亡原因为呋喃丹中毒。宜昌市公安局、三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宜昌市土肥站、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还对码头装卸传输带下面散落的大米、玉米、谷糠及土壤进行取样检验分析,结果表明码头装卸散落物和土壤中均不含呋喃丹成分。
大米去向
大米是否
已经流入市场
“麻雀抢食码头散落大米后死亡”的消息引发群众担忧。尽管相关部门已将该批大米封存并抽样送检,但公众对于粮食在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疑虑仍未消解。加强对粮食储运过程有效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成为共同的期盼。
6月30日
宜昌市相关部门人员通过抽检,认为大米没有问题,货船被放行、开往重庆。
7月1日
装载这批大米的船只抵达重庆市巫山县,该船共装载了10品牌152吨大米。
7月2日
重庆市食药监局上午注意到舆情后,已经主动行动。根据其昨晚发布的消息,该船大米已于当天下午进行了原地封存。
7月3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记者表示已查清此批大米的下落,对该批大米进行原地封存,无大米流入市场销售,并已经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将及时公布。
7月4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检查该批大米有230公斤流入市场,为确保食品安全,当地政府通过电视台、手机报等方式召回流入市场的大米。同时要求当地医院、疾病控制机构密切关注是否有有机磷中毒病人,并制定了治疗方案。截止到7月4日14时,尚有55公斤大米未召回。
专家声音
加强储运过程监管
确保食品安全
据专家介绍,粮食储运流通环节多、时间长,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江汉平原一名从事粮食交易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很多地方参与运输的车辆都是社会车辆,出现过有的车之前运输过农药、化肥,未打扫干净又运输小麦、稻米的情况,粮食很容易沾染有毒物质。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作业,为了防止虫子吃粮食和粮食发热变质。以前采用硫化物熏蒸,现在主要采用磷化物熏蒸。目前存在有些熏蒸工作人员缺乏相关资质上岗操作,出现用药过量、通风散气不够等现象,导致药物残留在粮食上,残留超标。按照相关规定,现在粮食是不准抛光的。但还是有不良厂家采用水或者食用油、食用蜡进行抛光,有的厂家甚至直接使用工业蜡进行抛光。“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日常监管不力有关。”他说。
在采访中,记者联系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商贸等部门,部分部门相互推诿,食品监管“九龙治水”的局面仍未改变。
重庆市商委粮油调控管理处处长张瑞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农业部门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粮食流通环节的安全问题,商贸部门负责粮食的收购和存储环节的安全问题。“进购、储存、出库,我们都要进行专门检查,目前水体、土壤的污染对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同时健全监管机制、保障检测经费也十分迫切。”(实习记者 张丽沙 谢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