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海南行
4月25日至26日,由高检院死刑复核检察厅厅长鲜铁可带队的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在海南督导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海燕、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东陪同督导,并就海南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督导组作了汇报。督导组在琼期间先后在省院、一分院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基层检察院实地了解情况。
省院党组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7次(专题)研究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海南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在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从严从实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见实效。结合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从机制制度入手,着力构建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使各级检察院和检察人员不断规范司法行为。2015年以来先后7次(专题)研究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贾志鸿检察长多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级院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多次在全省检察长会议、党组会等重要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院按照要求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认领任务,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院根据整治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实地督导检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全省检察干警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状况,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交流活动。省院领导分别带队,上门走访省人大机关、省纪委、省律协等单位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逐条回复反馈。省院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贪工作整改情况,采取发函、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走访了247家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1343份,征集到意见、建议502条。全省各级院对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针对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重点,共制定整改措施395条,向146家单位反馈整改落实问题180个,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海南实际
增加自选动作推动整治深入
在省院对下级院开展巡视过程中,将专项整治工作中梳理出的不规范突出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开展巡视工作“回头看”中注重了解掌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巡视不断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省院案管部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监管。牵头制定案件流程监管指引,每月通报各类办案瑕疵,督促相关办案责任单位和承办检察官整改。贾志鸿检察长对每月通报进行审阅,并根据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批示,对于出错率高、同一类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在全省性会议上点名批评,通过流程监管实现对检察业务的监督制约。
司法改革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化司改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将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放权”与“控权”并重,探索建立核阅、检察官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监督把关、检察官司法档案、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方位加强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得到不断完善。
整治成效明显
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通过坚持不懈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海南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逐年上升。近年来的全省“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普遍给予高度评价,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赞成率逐年上升,2017年为95.68%,创历史新高,是全国检察机关工作报告赞成率超过95%的14个省市之一。在2016年度海南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中,全省29个检察院,有19个院在当地行政执法与司法单位中排在前三名,其中10个院排名第一,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
督导检查组予以高度评价
鲜铁可高度评价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为省院党组对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得非常紧;完善制度,通过发现不规范司法行为查找漏洞,为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针对执法办案中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的初步成效,通过专项整治,检察人员违规处置涉案款物、限制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等不依法办案现象明显减少。希望海南检察机关持之以恒地抓基层、抓苗头、抓常态,不断提升全省检察人员规范司法水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取信于民。( 卢巨波 )
图:高检院死刑复核检察厅厅长鲜铁可听取汇报
图: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海燕主持督导座谈会
图: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东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