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查涉农职务犯罪 查30人追回1890万
随着热带高效农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快速发展,海南省涉农资金投入逐渐增长。据统计,2013年至2014年,海南共投入涉农资金316亿元。然而,这笔被群众称为“民心钱”“暖心钱”的资金,却面临着被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权力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的风险。
去年9月以来,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联合部署,紧抓涉农资金专项预防工作,严查涉农项目职务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果,起到了倒逼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的作用。
9个月追回
不当涉农资金1890万元
为做好这次专项工作,各级检察院以项目清单为基础,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与当地发改委、农业部门配合,走访了1425个(次)村庄、6330户(次)农户,深入现场1230次,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了面对面的调查核实,建立项目档案和项目数据库,基本摸清了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的底数。
“我们列出了416个项目8.1亿元专项资金清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介绍,包括2012年以来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重点涉农项目以及2014年涉农中央专项资金。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坚持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发生在涉农项目建设和涉农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排查发现75个突出问题,收集职务犯罪线索73件,立案查处25件30人,追回不当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122笔约1890万元。
监管不到位
带来涉农资金风险
儋州市农委原副主任兼水务局局长符德壮在负责新州洋大棚建设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财政大棚补贴资金遭受重大损失,且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日前,符德壮已被儋州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无独有偶,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县农委原主任胡某、原副主任龙某在涉农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县农业局原局长朱某飞等人玩忽职守罪案。
去年8月至11月,全省9个市县12名农业局正副局长涉嫌违法违纪被查。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指出,涉农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高发,除了与一些人知法犯法、铤而走险有关外,还与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措施不到位有关。
“农业项目的特殊性,致使资金监管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说,农业项目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又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民和相对散小弱的农业企业,配套资金往往很难全部落实。
各级检察院在项目排查中发现,涉农资金涉及面广、投入项目分散、分配环节多,这便导致对于涉农项目资金的种类和底数一直不是很明确。
“现实操作中,老百姓对涉农政策、涉农资金了解得不透彻,以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不彻底、项目设计不接地气难于操作等问题都要引起重视。”陈志荣强调。
当好涉农项目资金的
近年来,海南省涉农资金涉及冬季瓜菜、农村沼气、大棚建设、生猪养殖补贴、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2015年省政府决定落实农机具购置、预冷库建设等各类惠农补贴15亿元以上。
海南省惠农动作从未停步,面对这些碰不得、动不得的“高压线”,陈志荣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涉农主管部门向广大群众公开涉农政策项目、实施标准、实施范围、分配程序等内容,真正让老百姓对涉农政策、涉农资金知根知底,知源知流。
“比如‘菜篮子’、预冷库建设等资金要经过公示,没有异议方可拨付资金。”陈志荣说。
贾志鸿表示,原定于今年7月结束的专项预防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抓住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重点查处救灾资金分配与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案件,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形成震慑。
“涉及‘三农’工作的发改、农业、财政、乡镇政府等部门,要做好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腐败合力,当好涉农项目资金的‘看门人’和‘守护神’。”陈志荣强调。(王玉洁 金昌波)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