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消费歧视:商家要作为
中国人在自家门口的商店被拒消费?近日,有市民反映,朝阳区雅宝路附近有商家贴出“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该商家称之所以张贴这份告示是因为自家只做外贸生意,不想中国同行进入店铺造成走款。其另外一个店员则解释说这是因为在此之前有外国顾客在店内被中国客户偷钱包,外国顾客认为店家与扒手是同伙而要求店家赔偿5000美元的损失。
这两位店员的解释其实不难读懂,前一位员工表达比较委婉,为防走款,因此张贴告示。这可能是店家对自家商品的一种保护方式,也可能是店家的经营模式。而后一位员工的表达就直接明了了:中国顾客的素质不高,与他们做生意有弊于自己商店,所以店家情愿不做中国人的生意,商店只面向外国顾客开放……当然,员工可以入内。
如此说来,这家商店选择在中国赚钱,却歧视中国消费者迎合外国顾客,这也真是难为那些在这家商店工作的员工了。不知员工们天天看着那张告示工作的心情如何?虽然说商家的行为可能不算违法,但即便如此,既然选择在中国开店,就不应该做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商家对国人的态度不恭敬,也就无法使群众对它心生好感。
商店作为兜售商品货物的载体,本来就应秉持“顾客至上”的理念,为顾客提供购买以及售后服务,而不是将顾客拒之门外,并且出言不逊,或是无声歧视。这有悖于服务理念。
前段时间央视曝光了日本品牌尼康的单反相机某款型号机器出现黑点问题,涉及多部已售出的相机,这对尼康的冲击是相当大的。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一个小小的问题都可能致其于死地。虽然在曝光之前尼康一直没有直面这一错误,但是央视的曝光给了它一个反思的机会。曝光之后,尼康很快就发出了声明,对问题机器提供免费检查和清洁,或更换零件,等等服务,承诺继续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如果那个歧视中国消费者的店家能反思自己的行为,学习其他公司正确面对错误和改正缺点的方式,给中国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重整心态继续在京经营,那么我相信:中国的消费者能够对它进行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