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没水,真跟消防部门没关系?

20.01.2016  18:11

  昨天,海口市民蔡先生向记者反映,蓝天路上有大型家居卖场和商场以及繁华的居民区,可在蓝天路与勤政路交汇处有多处消防栓里边没水,一旦发生火灾,这里的消防栓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到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无法估算,居民们非常担心。(1月19日南海网)

  消防安全保障离不开水,消防栓是否处于“临战”状态,随时能够做到“拉得出打得响”,是关系到能否及时控制火灾、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关键所在。然而,消防栓破损、出不了水、关键时刻“掉链子”现象时有所闻,因此一再出现在突发火情面前派不上用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情况。

  如2011年9月16日海口金山小区一栋居民楼三层突发火灾,大火将出事房间大半设施烧毁殆尽。记者现场采访发现,火灾房间所处楼层消防栓没有水源,此类安全隐患在其他一些居民小区、居民大楼以及城中村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2012年3月17日,位于海口滨海大道的海南海事局宿舍楼2栋一楼架空层发生火灾,10多辆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被烧成一堆废铁,事发时有住户曾打开附近的消防栓欲灭火,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水……

  然而,针对市民反映部分消防栓缺乏必要养护或存在人为损坏,致使没水出,不便或不能用等安全隐患的问题,消防部门却叫记者找自来水公司去了解,称这与消防没有关系。作为专业的职能部门,面对消防栓不出水、不管用的现象,消防部门不但熟视无睹,反而撇清关系,实在叫人担心。

  试问,平日里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中,不包括对消防设施进行常态检修这一项吗?那些不出水甚至连水带都没有的消防栓一直无人过问,难道检查工作习惯了搞形式、走过场?即使水务部门有责任确保消防用水,消防部门不应该主动协调,及时监督吗?把自身职责内的事儿推得一干二净,这是对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负责任的做法吗?

  正如有热心市民提出,海口市正在开展“双创”,有关部门该对街头、小区消防栓无水可供的问题给予排查,千万不要等发生类似海口金鹿城火烧连营的经济损失再亡羊补牢。(范子军)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