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开启检律沟通新模式

06.04.2015  15:08

  原标题: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开启检律沟通新模式

  “原本想着至少要3天才能阅完卷,没想到10分钟1张光盘就全部搞定了。”来自北京的王律师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案管中心阅卷后惊叹道,“马上改签机票,今天就可以回去了。

  近年来,海珠区检察院不断完善检律沟通模式,在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的同时,注重探索实施高效、便捷的新举措,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控辩双方的平等对话交流,变检察机关唱“独角戏”为检律齐奏“交响乐”。

   律师阅卷“永不落空

  早在2010年11月,海珠区检察院就开创了律师阅卷“数字化”模式,利用高速扫描机和隐私信息技术处理等,率先实现纸质卷宗百分之百数字化。

  该院还建立面向公众的案件查询机制,及时将公诉案件的受理、退查、延期、上调、管辖请示、移送法院等流程信息在该院门户网站上更新。根据查询到的案件信息,律师可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阅卷,也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微博或微信预约。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约阅卷申请后,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阅卷时间,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预约律师,确保律师阅卷“永不落空”。自实行律师“数字化”阅卷模式以来,该院已接待阅卷律师2400余人次。

  近日,该院专门开辟了律师意见听取室,及时安排律师约见经办检察官。检察官则充分听取律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意见,并形成听取律师意见记录,律师们对此纷纷“点赞”。

   扎紧制度篱笆防止“越界

  2013年下半年开始,该院在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自侦案件律师辩护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时,发现存在档案材料不齐、资格审核有漏洞、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为此,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上述问题,督促自侦、案管部门完善档案存储、律师来访备案、律师资格实质审核、部门间律师接待工作衔接等4项配套管理机制,定期对自侦案件的律师辩护情况进行督察。截至目前,该院已对侦查阶段有律师辩护的149件自侦案件进行督察,并对2014年办理的53件自侦案件的律师辩护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督察。

  为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的接触和交往行为,该院建立了自侦部门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常态督察机制,还出台了《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交往的行为(试行)》,设定“检察人员外出办案不得与律师同行吃住”等21条禁止性条款,规范检察人员会见、接待律师的具体要求,促进检律关系规范化。

   零距离”交流促双向互动

  “建议创新检律交流机制,多听取一线律师的辩护意见,减少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具体摩擦,增强对双方职业的理解与认同。”今年1月,海珠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律座谈会,主动邀请辖区内的23名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观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中心、纪检同步监督室等,并请他们对检察工作“挑刺”“找茬”。

  参加座谈会的律师们直奔主题、开门见山,在肯定该院检察工作“文化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饱含人文情怀”的同时,结合执业活动和平时了解到的情况,就律师会见、意见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及案件程序告知、检律交流互信等问题提出了10余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该院检察长蔡世葵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诚恳地说:“律师们的发言真挚朴实,我们将逐条梳理、充分吸收、认真落实,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