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有关新闻报道的声明

22.09.2015  23:36

      9月13日,针对“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因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违约而终止与培训机构的合作,部分已向培训机构报名缴费的学生家长于9月12日到活动中心要求退费”一事,有新闻报道称,对于家长立即退费的要求,团市委负责人表示,青少年活动中心与培训机构合作过程中报名费都是由对方公司收取的,目前青少年活动中心方面也在等法院作出相关判决,希望能索回学员报名费等钱款。

      针对这一报道,我委特别声明,此报道与当天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8月24日,青少年活动中心与培训机构解约,但收取家长费用的培训机构拒不退还费用。面对这一情况,青少年活动中心以青少年利益为重,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早在8月底前即已协调教师安排部分受影响的学生到其他地点先行免费学习,并承诺帮助家长讨回学费。自8月24日至9月9日,青少年活动中心先后4次发出公告,安抚家长情绪,进行风险提示并承诺帮助家长讨回学费。其中,在9月9日的公告中,更是进一步将讨回学费并退还家长的日期明确为11月30日前。9月12日当天,团市委、青少年活动中心也是一直积极妥善处理此事,向家长承诺11月30日前帮助讨要并退还学费,绝非如相关新闻报道中所说的要“等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才希望能索回学员报名费等钱款”。

      经与首发上述报道的新闻媒体沟通,在充分提供事实依据的基础上,该媒体于9月16日进行了后续报道,对青少年活动中心9月12日之前已经做出的帮助家长讨回退还学费的承诺以及采取的其他一系列维护学生家长和国有资产权益的努力进行了补充报道,对事实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还原,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周知。

      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在努力成为全体海口青少年的成长净土和活动乐园,恳请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

      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