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限价房降低申购门槛 房源交通不便销售遇尴尬

18.09.2014  16:42

 

  在海口一家建筑规划公司上班的李明去年听说海口将推出10370套、售价4540元每平方米的限价房时,激动不已。由于月薪5000元,他既无法申请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价格居高的商品房,于是,限价房成了像他这样的“夹心层”人群的希望。然而,9月中旬看过房后,李明大失所望。“太荒凉了,要等配套设施完善,乐观估计也得七八年以后了。”

  李明的失望,折射出了目前海口限价房项目销售的尴尬。房价暴涨时期,政府试图通过限价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作为平抑房价的一项重要举措。可如今,一方面是政府投入的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却是限价房面临“滞销”的局面。数据显示,自2013年4月海口首批限价房申购以来,共售出约3000余套限价商品房,尚有7000套房源待售。

  9月13日,记者从海秀中路出发,前往位于海口秀英区南海大道上的限价房项目小区——永秀花园。记者先乘坐6路公交车前往双拥路口,途经7站,在双拥路口下车后再转乘巴士车,一路上走了40分钟,途经12个公交车站到了汽车终点站。下车后,经过多方打听,才找到该小区。记者粗算了一下,仅花费在车上的时间就有一个多小时。通过手机查询路程,这一项目离海口市区的直线距离有18公里。记者注意到,海口限价房的另一个小区,永和花园也在附近,同样面临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问题。

  相比交通不便,生活配套上的缺失更让人望而却步。“不说医院、学校、超市等配套设施没建起来,想买个菜都不知道去哪儿买。”当天,来这里看房的市民陈先生一家三口也颇为失望。在他看来,申请限价房的家庭大多为经济状况一般的刚需一族,除了价格实惠,交通、生活配套也是他们选房时重点考虑的因素,因为这毕竟关系到生活成本。

  事实上,为进一步刺激销量,今年5月,海口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年龄、缴纳社保年限、可申购的人群、限价房面积和户籍等方面降低了申购门槛。但截至目前,仍有7000套房源有待配售。

  对此,海南大学教授黄渤认为,限价房等住房保障体系如今已经到了“回头看”的时候,如何利用有限的住房保障资源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发挥最大效益,政府部门须在规划上、设计上由过去的“保量”变成“重质”,让住房保障体系“以需定建”,精准保障。(记者吴雪君)

  小编提示:

  【永和花园】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路口(长流高铁站对面)

  均价:4540元/㎡

   【永秀花园】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路口(长流高铁站对面)

  均价:4540元/㎡

   【限价房申购条件具体调整如下】

  1.从年龄条件上,单身申请年龄从35岁降低为25周岁(含);

  2.从户籍条件上,在本市实际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满8年降低为满3年,且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或属我市人才计划引进,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均符合条件申购;

  3.从住房面积上,住房面积的限制条件从原“人均建筑面积”改为“人均使用面积”,且之前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人员,家庭人均使用面积只要低于18平方米(含),可以重新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4.从收入和资产上,取消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资产的核查。

  5.从审核程序上,城市居民的申请审核程序取消了街道办(镇政府)、区住保中心的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到市住保中心审核住房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准购通知书。审核时限从105个工作日加快到20个工作日,进一步审核提速。

   【申购审核程序】

  (一)城市居民窗口申购:1.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购材料并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2.市住保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产权情况并挂网公示(17个工作日);3.市住保中心负责申购档案备案并发放准购通知书(2个工作日)。

  (二)单位职工集中申购:1.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受理职工申购材料并进行初审,在单位内公示并做出审查意见;2.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申购材料并做出审查意见;3.市住保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并挂网公示(15个工作日);4.市住保中心负责申购档案备案并发放准购通知书(5个工作日)。

   【申购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用人劳动合同、社保清单;或职称或职业资格或学位证明及累计五年以上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在本市居住满五年证明或房屋租赁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证明。

  (三)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格(海口市住房保障网( www.hkzfbz.com )上下载或各区住房保障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