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海口销售假冒性保健药品被判6个月

26.12.2014  16:27

  海口某成人用品商店负责人李某上门推销性保健药品,为牟取暴利还卖起假药。12月24日,南海网记者获悉,美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李某,男,33岁,湖南省郴州市人,原系海口某成人用品商店负责人。经审理查明,李某负责的该成人用品商店注册成立于2003年,李某自2010年负责该店的经营,药品销售并不在其核准经营范围之内。但李某认为马不吃野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整天卖这些常规的东西没有优势、赚不了大钱。于是,自2010年开始,李某便通过自己去广东火车站附近批发进货或者等人上门推销的途径购进了性保健药品用以销售。由于进行销售大量各种品种的性保健药品,给周围群众造成极坏影响,2013年8月19日公安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该成人用品商店抓获了李某,当场缴获海狗丸、中药增大丸、黑蚁王、老虎油、印度神油等大量性保健药品,其中两种药经鉴定,无中文标识,均未经批准进口,无药品检验标准,可以按假药论处;一种经鉴定,系假冒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为假药。

  对于上述事实,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美兰法院认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依法扣押涉案药品。(刘麦 谷孟云 吕莹玉)